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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MY
0006
S-2019
植物配制酒
2019
植物
配制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ZHMYQ/ZHMY 0006S-2019植物配制酒2019-01-27 发布2019-02-27 实施珠海苗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40046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3月26日Q/ZHMY 0006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特制订此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本标准由珠海苗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珠海苗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霞、李淞。本标准于2019年01月27日首次发布,自2019年02月27日开始实施。1Q/ZHMY 0006S-2019植物配制酒1.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配制酒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米酒作为酒基,以小茴香、枸杞子、大枣、肉桂、甘草、木瓜、茯苓、陈皮、冰糖为原料,经浸泡、过滤、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植物配制酒。2.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3532日用瓷器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T 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 17762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GB/T 30642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GB/T 35883冰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3.3.技术要求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2Q/ZHMY 0006S-20193.1.1米酒应符合GB 2758的规定。3.1.2小茴香、枸杞子、肉桂、甘草、木瓜、茯苓、陈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的规定,其中茯苓还应符合GB 7096的规定。3.1.3大枣应无霉变。3.1.4冰糖应符合GB/T 35883、GB 13104的要求。3.1.5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要求。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指标色泽具有本品相应的色泽,色泽均匀组织形态液体,允许有粉末沉淀气味和滋味醇正、协调,入口绵甜,落口爽净,回味怡畅,无异味风格具有本品的独特风格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酒精度,%vol40-58总酸(以乙酸汁),g/L6.0总糖(以葡萄糖汁),g/L200铅(以 Pb 计),mg/kg0.153.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沙门氏菌500/25mL金黄色葡萄球菌500/25mL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要求。3.6 净含量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 号令的规定。3Q/ZHMY 0006S-20194.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5.试验方法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检验感官要求检验按眼观、鼻闻、口尝的方法鉴定。5.2 理化指标检验理化指标检验5.2.1酒精度按GB 5009.225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2.2总酸按GB/T 15038中4.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总糖按GB/T 15038中4.2规定的方法测定。5.2.4铅按GB 5009.1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检验微生物指标检验5.3.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T 4789.25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检验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6.检验规则检验规则6.1 原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并做好原材料名称、产地、型号、批号、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登记工作。6.2 组批组批由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通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6.3.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检验,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3.2净含量、感官要求、总糖、总酸、酒精度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做定期抽检。6.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4Q/ZHMY 0006S-20196.4.1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所有的技术指标及标签。6.4.2正常生产,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与供应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5 抽样抽样按GB/T 30642的规定执行。6.6 判断规则判断规则6.6.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6.6.2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除外)中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不得复检,判为不合格品。7.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标志标志应GB/T 191的规定。7.2 标签标签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75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酒外包装箱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应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产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及标准编号,标识上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7.3 包装包装7.3.1内包装必须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玻璃瓶或瓷瓶包装。玻璃瓶符合GB 17762的要求;瓷瓶应符合GB/T 3532的要求。包装容器应整齐、清洁、封装严密,无漏酒现象。7.3.2外包装必须使用合格的包装箱,箱内要有防震,防撞的间隔材料。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7.4 运输运输成品酒,适宜在535温度条件下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混运。运输过程中应有篷布遮盖,避免日晒、雨淋,避免强烈震荡。产品卸载时应小心轻放。7.5 贮存贮存在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场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光直射,不得与潮湿地板直接接触,不能接触或靠近有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潮的物品,严禁与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纸箱(外包装箱)不能超过7层,周围及环境不得有其他污染。严禁火种、火源靠近。仓库温度应保持在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