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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JY
0011
S-2019
乳钙咀嚼片
2019
咀嚼
Q/ZHJY 中海劲元(厦门)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HJY 0011S2019 乳钙咀嚼片 2019-01-12 发布 2019-01-12 实施 中海劲元(厦门)实业有限公司 发 布 Q/ZHJY 001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参考了GB 173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SB/T 10347-2017 糖果 压片糖果及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有关内容,并结合本产品实际特点制订,其中铅指标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本标准的编写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2日。本标准由中海劲元(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劲元(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劲辉、林益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1S2019 1 乳钙咀嚼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生产的乳钙咀嚼片的工艺、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乳矿物盐(乳钙)、全脂乳粉、抗性糊精、针叶樱桃果粉、麦芽糖醇、酵母-葡聚糖、酪蛋白磷酸肽、硬脂酸镁为主要原料,经配料、混合、压片、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乳钙咀嚼片。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SB/T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96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固体饮料 GB 283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QB/T 457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酵母-葡聚糖 GB 316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 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1S2019 2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18号)卫生部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年 第16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第102号(2009年第123号令修订)3.分类 产品根据使用的原辅料不同分类:3.1 乳钙咀嚼片(青少年儿童型)乳钙咀嚼片(青少年儿童型):乳矿物盐(乳钙)、全脂乳粉、抗性糊精、针叶樱桃果粉、麦芽糖醇、酪蛋白磷酸肽、硬脂酸镁 3.2 乳钙咀嚼片(孕妇乳母型)乳钙咀嚼片(孕妇乳母型):乳矿物盐(乳钙)、全脂乳粉、抗性糊精、针叶樱桃果粉、酪蛋白磷酸肽、硬脂酸镁 3.3 乳钙咀嚼片(中老年型)乳钙咀嚼片(中老年型):乳矿物盐(乳钙)、全脂乳粉、抗性糊精、针叶樱桃果粉、酵母-葡聚糖、酪蛋白磷酸肽、硬脂酸镁 4.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乳矿物盐 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18号)的规定。4.1.2 全脂乳粉 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1S2019 3 4.1.3抗性糊精 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年 第16号)的规定。4.1.4针叶樱桃粉 应符合GB/T29602的规定。4.1.5麦芽糖醇 应符合GB 28307的规定。4.1.6酵母-葡聚糖 应符合QB/T 4572的规定。4.1.7酪蛋白磷酸肽 应符合GB 31617的规定。4.1.8 硬脂酸镁 应符合 GB 1886.91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白色至浅红色,均匀一致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该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外观组织形态 规则片状、大小一致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5.0 铅(以 Pb 计)/(mg/kg)0.4 总砷(以 As 计)/(mg/kg)0.5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1S2019 4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00 10000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GB/T4789.21 执行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其中酪蛋白磷酸肽为非食品营养强化剂带入。麦芽糖醇、硬脂酸镁的使用量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8 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和GB 1488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5.1.1 色泽、外观、组织形态及杂质 取乳钙咀嚼片于白色瓷盘内,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外观组织形态和杂质。5.1.2 滋味与气味 取乳钙咀嚼片,嗅其香气品尝滋味。5.2 理化指标 5.2.1 水分 按GB 5009.3的规定的方法检测。5.2.2 铅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1S2019 5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 5.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5.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第一法进行检验。5.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同一班次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一次入库量为一检验批次。6.2 抽样方法 在检验外部包装后,按每批总箱数中的3随机抽取,然后再从每箱中抽取3盒,但每次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8盒。样品分成两份送检验机构,分别用于检验和复查,样品应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及取样日期、取样人、检验人。6.3 检验分类 6.3.1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2 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观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3.3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工艺或配方有改变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1S2019 6 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供需双方有质量异议时。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4.2 检验结果若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为不合格品。6.4.3 其它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从该批留样产品中加倍复检该项目。若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志 7.1.1 产品的销售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1.2 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产品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1.3 配料中乳矿物盐应根据乳矿物盐的最大食用量(5g/天)及乳矿物盐在产品中的配料占比40%折算产品的最大食用量:12.5g/天,并标示;根据乳矿物盐不适宜婴幼儿食品应标示:本品不适宜婴幼儿食用。7.1.4 配料中包括酵母-葡聚糖的产品,应根据酵母-葡聚糖的最大食用量(250mg/天)及酵母-葡聚糖在产品中的占比2%,折算产品最大食用量:12.5g/天,并标示。7.2 包装 7.2.1内包装:塑料瓶包装需符合GB 4806.7的规定,封口严密,不漏气。包装标签上应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品标准号、食用方法、贮存方法等,并标注:本产品食用量12.5g/天,不适宜人群:婴幼儿。标识内容正确,文字清晰。7.2.2 外包装:外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有关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过程避免剧烈撞击,防止日晒、雨淋。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1S2019 7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合贮存,堆放必须离地20cm。7.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未经启封,从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