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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JK
0007
S-2022
诺丽果浆复合饮品其他类饮料
2022
诺丽果浆
复合
饮品
其他
饮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诺丽果浆复合饮品()(其他类饮料)备案号:360287S-2022备案日期:2022年5月18日有效期至:2027年5月17日Q/ZHJK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ZHJK 0007S-20222022-03-20 发布2022-03-25 实施江西正和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K 0007S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分类.2 4 要求.2 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5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5 7 检验规则.5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K 0007S2022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24mg/L,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铅限量(以Pb计)0.3mg/L。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正和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左志军。本标准批准人:左志军。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K 0007S2022 1 诺丽果浆复合饮品()(其他类饮料)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诺丽果浆复合饮品()(其他类饮料)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诺丽果浆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姬松茸、蛹虫草、杜仲雄花、植物甾醇、人参(人工种植)、酵母-葡聚糖、雪莲培养物、枸杞浆、蓝莓汁、食品营养强化剂(天门冬氨酸钙、乳酸锌、酪蛋白磷酸肽),添加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经水提取(或不提取)、调配、过滤、灌装、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诺丽果浆复合饮品()(其他类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903.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锌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311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K 0007S2022 2 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2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 GB 316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 GH/T 1237 枸杞浆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壳寡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6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10号)3 产品分类 根据选择性添加的原料不同,将产品分为以下二型:3.1.1 型 以水、诺丽果浆为主要原料,添加姬松茸、蛹虫草、杜仲雄花、植物甾醇、人参(人工种植)、酵母-葡聚糖、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经水提取、调配、过滤、灌装、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产品。3.1.2 型 以水、诺丽果浆为主要原料,添加雪莲培养物、枸杞浆、蓝莓汁、食品营养强化剂(天门冬氨酸钙、乳酸锌、酪蛋白磷酸肽)、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经调配、过滤、灌装、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产品。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2 山梨酸钾 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4.1.3 诺丽果浆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1.4 姬松茸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K 0007S2022 3 应符合GB 7096的规定。4.1.5 蛹虫草 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10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1.6 杜仲雄花 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6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1.7 植物甾醇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1.8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1.9 酵母-葡聚糖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1.10 雪莲培养物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1.11 蓝莓汁 应符合GB/T 31121的规定。4.1.12 天门冬氨酸钙 应符合GB 29226的规定。4.1.13 乳酸锌 应符合GB 1903.11的规定。4.1.14 酪蛋白磷酸肽 应符合GB 31617的规定。4.1.15 枸杞浆 应符合 GH/T 1237 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K 0007S2022 4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型 型 状态 呈浑浊液体,有少许植物及果肉类悬浮物,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取20ml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状态、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有无杂质 色泽 棕黄色至棕褐色 滋味、气味 味酸,微甜、具有该产品独特的风味,无异味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型 型 锌(以Zn计)/(mg/L)320 GB 5009.14 钙(以Ca计)/(mg/L)1601350 GB 5009.92 酪蛋白磷酸肽/(g/L)1.6 GB 31617附录A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3.0 GB/T 12143 pH值 3.56.5 GB 5009.237 铅(以Pb计)/(mg/L)0.24 GB 5009.12 备注:国家禁用、限用的其他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相关规定 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mL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 GB 4789.4 菌落总数 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 10 GB 4789.3中平板计数法 霉菌 20 GB 4789.15 酵母 20 GB 4789.15 注: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及GB/T 4789.2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收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K 0007S2022 5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5.1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GB 1488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和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