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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DN
0039
S-2022
喜舒复
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
补充蛋白质类
2022
特殊
膳食
运动
营养食品
补充
蛋白质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ZDN Q/ZDN 0039S-2022 喜舒复喜舒复 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 补充蛋白质类补充蛋白质类 2022-07-01发布 2022-08-01实施 意润健康产业(广州)有限公司意润健康产业(广州)有限公司 广东正当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正当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011148S-2022备案日期:2022年10月13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ZDN 0039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组织编写。本标准由意润健康产业(广州)有限公司、广东正当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提出发布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克炜、关伟、廖建平、汪涛 本标准中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于2022年7月1日首次发布,自2022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Q/ZDN 0039S-2022 1 喜舒复喜舒复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动营养食品 补充蛋白质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喜舒复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蛋白质类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纯净水、牛骨胶原蛋白肽粉、软骨提取物、L-乳酸钙、壳寡糖、维生素C、姜黄、维生素D、维生素B12、磷酸氢钙、甜菊糖苷、DL-苹果酸、黄原胶、果胶、三氯蔗糖为原辅料,经过滤、调配、杀菌、灌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一款喜舒复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蛋白质类。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 GB 241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GB 5009.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GB 5009.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钠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T 5009.217 保健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GB 5009.2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QB/T 5503 壳寡糖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2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Q/ZDN 0039S-2022 2 GB/T 22492 大豆肽粉 GB 255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34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监发1996第38号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关于批准壳寡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 第6号)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纯净水应符合GB 19298的规定。3.1.2 牛骨胶原蛋白肽粉应符合GB 31645的规定。3.1.3 软骨提取物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4 L-乳酸钙应符合GB 25555和GB 24154的规定。3.1.5 壳寡糖应符合QB/T 5503和关于批准壳寡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 第6号)的规定。3.1.6 维生素C应符合GB 14754和GB 24154的规定。3.1.7 姜黄应符合GB 1886.60的规定。3.1.8 维生素D应符合GB 1903.50和GB 24154的规定。3.1.9 维生素B12应符合GB 1903.43和GB 24154的规定。3.1.10 磷酸氢钙应符合GB 1886.3和GB 24154的规定。3.1.11 甜菊糖苷应符合GB 8270的规定。3.1.12 DL-苹果酸应符合GB 25544的规定。3.1.13 黄原胶应符合GB 1886.41的规定。3.1.14 果胶应符合GB 25533的规定。3.1.15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色泽 具有相应品种特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相应品种特有的滋、色味,无异味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状态均匀,久置允许有少许沉淀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蛋白质/(g/100g)10.5 Q/ZDN 0039S-2022 3 肽含量/(g/100mL)8-12 脂肪(g/100g)1.5 铅(以 Pb 计)/(mg/kg)0.03 总砷(以 As 计)/(mg/kg)0.2 维生素 C/(mg/100mL)75-150 维生素 B12/(g/100mL)6-8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ml 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5 2 102 104 大肠菌群(CFU/mL)5 2 1 10 沙门氏菌(CFU/mL)5 0 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2 10 100 霉菌和酵母(CFU/mL)20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照 GB 4789.1 方法进行 3.5 营养强化剂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4154的规定。3.6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 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要求,并按照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3.7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4154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2695和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检验 感官检验按GB 710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 理化指标检验 5.3.1 蛋白质:按GB 5009.5 凯氏定氮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脂肪:按GB 5009.6 酸水解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肽含量:按GB/T 22492 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维生素D:按GB 5009.82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规定的方法测定。5.3.4 维生素C:按GB 5009.86 高效液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测定。Q/ZDN 0039S-2022 4 5.3.5 钠:按GB 5009.91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6 钙(以Ca计):按GB 5009.92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7 维生素B12:按GB/T 5009.217规定的方法测定。5.3.8 铅(以Pb计):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9 总砷(以As计):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检验 5.4.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5.4.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 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4.3 霉菌和酵母:按GB 4789.15 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4.4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照GB 4789.4、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5.4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应经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6.2.1 应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蛋白质、理化指标中的铅、总砷、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除 3.1 外)的全部项目。6.3.2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该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产地或供应商、主要设备有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 组批 同一品种、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同一生产线、规格相同、等级相同和包装相同成品为一批。6.5 抽样方法 在生产线或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同一批号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L,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6.6 判定规则 6.6.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品。Q/ZDN 0039S-2022 5 6.6.2 出厂检验项目(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判为不合格品。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标志 7.1.1 产品包装物上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GB 13432、GB 24154 及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 第 6 号)的规定。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7.2.1 产品内包装材料为聚乙烯瓶,应符合 GB 4806.7 规定的要求,封口严密,不漏气。7.2.2 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害、有污染和有放射性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止日晒雨淋及撞击。装卸时小心轻放,不得压踏。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严禁露天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放。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距离地面10cm以上,距离周围墙壁20cm以上。7.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Q/ZDN 0039S-2022 6 附录附录A A (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软骨提取物软骨提取物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A.1 软骨提取物软骨提取物质量应符合以下的规定质量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A.1.1 软骨提取物软骨提取物定义定义 以禽软骨为原料,经提取、酶解、灭菌、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相对分子质量低于 6000 的粉末或颗粒,用于食品配料。表表 A.1 软骨提取物软骨提取物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项目 指标 性状 粉末或颗粒,无结块 色泽 白色或淡黄色 滋味与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蛋白质(以干基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