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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MHJ
0008
S-2022
专用全麦粉
2022
专用
麦粉
Q/XMHJ 中粮海嘉(厦门)面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MHJ 0008S2022 专用全麦粉 2022-07-01 发布 2022 07-01 实施 中粮海嘉(厦门)面业有限公司 发 布 Q/XMHJ 0008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本标准的感官要求、水分、灰分、脂肪酸值、含砂量、磁性金属物含量、总膳食纤维含量、烷基间苯二酚含量根据产品的特性而制定;铅、镉、总汞、总砷、铬、苯并a芘根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而制定;黄曲霉毒素 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素素 A、玉米赤霉烯酮根据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而制定;氯菊酯、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根据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而制定;食品添加剂根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而制定。本标准由中粮海嘉(厦门)面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粮海嘉(厦门)面业有限公司品管部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艳、马宝静、吴琼。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HJ 0008S2022 1 专用全麦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麦粉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整粒小麦为原料,经制粉工艺制成的,适量添加谷朊粉、食用玉米淀粉、食用小麦淀粉、大豆蛋白粉、脂肪酶、葡糖氧化酶、-淀粉酶、半纤维素酶、木聚糖酶、谷氨酰胺转氨酶、抗坏血酸、磷酸三钙、硬脂酰乳酸钙、硬脂酰乳酸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二氢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焦磷酸二氢二钠,加工而成的专用全麦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 A 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2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 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HJ 0008S2022 2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24905 粮食包装 小麦粉袋 GB/T 21924 谷朊粉 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T 22493 大豆蛋白粉 GB/T 23535 脂肪酶制剂 GB/T 24401 -淀粉酶制剂 QB/T 2583 纤维素酶制剂 QB/T 4483 木聚糖酶制剂 GB 14754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886.332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 1886.179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GB 1886.92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GB 1886.4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86.335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1886.336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 1886.339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1886.333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 1886.328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LS/T 3244 全麦粉 SN/T 2151 进出口食品中生物苄呋菊酯、氟丙菊酯、联苯菊酯等28种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小麦:应符合 GB 1351 的要求。3.1.2 谷朊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要求。3.1.3 食用小麦淀粉:应符合 GB/T 8883 的要求。3.1.4 大豆蛋白粉:应符合 GB/T 22493 的要求。3.1.5 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要求。3.1.6 脂肪酶:应符合 GB/T 23535 的要求。3.1.7 葡糖氧化酶:应符合供应商企业标准的要求。3.1.8-淀粉酶:应符合 GB/T 24401 的要求。3.1.9 半纤维素酶:应符合 QB/T 2583 的要求。3.1.10 木聚糖酶:应符合 QB/T 4483 的要求。3.1.11 谷氨酰胺转氨酶:应符合供应商企业标准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HJ 0008S2022 3 3.1.12 抗坏血酸:应符合 GB 14754 的要求。3.1.13 硬脂酰乳酸钠:应符合 GB 1886.92 的要求。3.1.14 硬脂酰乳酸钙:应符合 GB 1886.179 的要求。3.1.15 六偏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4 的要求。3.1.16 焦磷酸二氢二钠:应符合 GB 1886.328 的要求。3.1.17 磷酸三钙:应符合 GB 1886.332 的要求。3.1.18 磷酸二氢钙:应符合 GB 1886.333 的要求。3.1.19 三聚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335 的要求。3.1.20 磷酸二氢钠:应符合 GB 1886.336 的要求。3.1.21 焦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339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色泽 呈本品固有的色泽,色泽基本一致 抽取适量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组织形态和杂质。色泽、气味、口味依据GB/T 5492检验 组织形态 呈均匀粉末状,无霉变和结块 气味、口味 气味正常,无异味、哈味、异嗅和霉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水分/(g/100g)13.5 GB 5009.3 灰分(以干基计)/(g/100g)2.2 GB 5009.4 脂肪酸值(以干基KOH计)/(mg/100g)116 GB/T 5510或GB/T 15684 含砂量/(g/100g)0.02 GB/T 5508 磁性金属物含量/(g/kg)0.003 GB/T 5509 3.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3 卫生指标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铅(以Pb计)/(mg/kg)0.2 GB 5009.12 镉(以Cd计)/(mg/kg)0.1 GB 5009.15 总汞(以Hg计)/(mg/kg)0.02 GB 5009.17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HJ 0008S2022 4 总砷(以As计)/(mg/kg)0.5 GB 5009.11 铬(以Cr计)/(mg/kg)1.0 GB 5009.123 苯并a芘/(g/kg)5.0 GB 5009.27 赭曲霉毒素A/(g/kg)5.0 GB 5009.96 玉米赤霉烯酮/(g/kg)60 GB 5009.209 黄曲霉毒素B1/(g/kg)5.0 GB 5009.22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kg)1000 GB 5009.111 农 药 残留量*氯菊酯/(mg/kg)2 SN/T 2151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mg/kg)2 GB/T 5009.110*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其中硬脂酰乳酸钠2.0g/kg;硬脂酰乳酸钙2.0g/kg;磷酸三钙、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二氢钙、焦磷酸钠、焦磷酸二氢二钠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计,磷酸根(PO43-)5.0g/kg;抗坏血酸0.2g/kg;脂肪酶、葡糖氧化酶、-淀粉酶、半纤维素酶、木聚糖酶、谷氨酰胺转氨酶根据生产需要适量添加。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抽样、分样 在成品库内随机抽取样品,按GB/T 5491的规定执行。样品分装成2份,1份供检验用,1份供复验或备查用。检验净含量所需的产品抽样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5.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 5490的规定执行。5.3 产品组批 相同原料、相同工艺、相同设备和相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5.4 检验分类 5.4.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由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灰分。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HJ 0008S2022 5 5.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本标准全项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设备初次生产或停产 6 个月以上的;b)生产工艺或原材料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连续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5.5 判定规则 5.5.1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5.5.2 理化指标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留样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应判为不合格。6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6.1 标识 外包装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 包装 产品为预包装,应符合GB/T 24905 和GB/T 17109的规定要求。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车运输,并防日晒雨淋。6.4 贮存 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无污染的仓库中。仓库常温或冷藏。6.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未经拆封,本品的保质期为不低于3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