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YFLY
0002
S-2022
华夏乐香米
2022
华夏
乐香米
备案号:QB64/0286S-2022Q/YFLY灵武市玉锋粮油综合加工有限公司灵武市玉锋粮油综合加工有限公司企业标企业标准准Q/YFLY 0002S2022华夏乐香米2022-06-08发布2022-06-08实施灵 武 市 玉 锋 粮 油 综 合 加 工 有 限 公 司发布I1Q/YFLY 0002S-2022前言本标准参照GB1354-2018大米国家标准制定。本标准的卫生指标参照GB 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灵武市玉锋粮油综合加工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灵武市玉锋粮油综合加工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涛、马丽莎。本标准有效期五年。2Q/YFLY 0002S-2022华华夏夏乐乐香香米米1 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华夏乐香米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香稻谷为原料,经加工、配米制成的不同品种的华夏乐香米。2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0 稻 谷GB/T 1354 大米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 5502 粮油检验 大米加工精度检验GB/T 5503 粮油检验碎米检验法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GB/T 17891优质稻谷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LS/T 15123 粳米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GB/T 1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3.1香米香米3Q/YFLY 0002S-2022香米是指其自身含有香味物质,其香味强度超过人对香味的识别,在蒸煮或生熟品尝过程中,能够逸出或散发令人敏感香味的大米。4 4产品分类产品分类产品分为以下几类:a)特制长粒香;b)稻米香;c)长粒香;d)香米。5 5技术要求技术要求5.15.1原料要求原料要求稻谷应符合GB/T 17891和GB 1350标准要求。5.25.2质量指标质量指标质量指标见表1,其中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和不完善粒含量为定等指标。表1质量指标项目指标特制长粒香稻米香长粒香香米水分含量/%15.5不完善粒含量/%2.02.53.03.5黄粒米含量/%0.5互混率/%5.0碎米总量/%10.010.010.015.0其中:小碎米含量/%1.01.01.01.5杂质总量/%0.200.200.20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0.020.020.02加工精度精碾(对照国标一级粳米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精碾(对照国标一级粳米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精碾(对照国标一级粳米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精碾(对照国标二级粳米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色泽、气味色泽正常,具有香米特有的气味,在蒸煮或生熟品尝过程中,能够逸出或散发令人敏感香味5.35.3卫生指标卫生指标5.3.15.3.1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按GB 2761规定执行。5.3.25.3.2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4Q/YFLY 0002S-2022按GB 2762规定执行。5.3.35.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GB 2763规定执行。6 6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6.1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6.2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7 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8 8试验方法试验方法8.18.1色泽、气味按 GB/T 5492 规定方法检验。8.28.2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按 GB/T 5494 规定方法检验。8.38.3碎米按 GB/T 5503 规定方法检验。8.48.4黄粒米含量按 GB/T 5496 规定方法检验。8.58.5互混率按 GB/T 5493 规定方法检验。8.68.6加工精度按 GB/T 5502 规定方法检验。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应执行当年颁布的 LS/T15123。8.78.7水分含量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测定。8.88.8卫生指标按 GB2761、GB 2762、GB 2763 规定方法测定。9 9检验规则9.19.1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生产设备、同一班次生产加工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 2.5kg 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9.29.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9.2.19.2.1出厂检验项目为加工精度、杂质总量、无机杂质含量、水分含量、色泽、气味。9.2.29.2.2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9.39.3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101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0.110.1标志标志5Q/YFLY 0002S-2022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规定。10.210.2包装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相关卫生要求,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10.310.3运输运输10.3.110.3.1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10.3.210.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10.410.4贮存贮存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