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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SXL
0001
S-2022
芝麻亚麻籽油
2022
芝麻
亚麻
Q/TSXL0001S2022天水雪陆鱼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TSXL天水雪陆鱼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水雪陆鱼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22-06-28 发布2022-06-28 实施芝麻亚麻籽油Q/TSXL0001S2022目次前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技术要求.14 食品添加剂.2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26 检验规则.2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38 保质期.4Q/TSXL0001S2022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西北师范大学和天水雪陆鱼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继丁玲李石平宋珅黄玉龙丁旭石继鹏本标准于2022年06月28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TSXL0001S20221芝麻亚麻籽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亚麻籽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香油或小磨芝麻香油和压榨成品亚麻籽油为原料,经调配、混合、灌装而成的芝麻亚麻籽油。产品中芝麻香油或小磨芝麻香油配方比例为45%,压榨成品亚麻籽油配方比例为55%。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1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GB 5009.2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GB 5009.2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5524动植物油脂 扦样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3芝麻油GB/T 8235亚麻籽油GB 89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5681亚麻籽GB/T 15688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 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40851食用调和油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Q/TSXL0001S20222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比例一致性本产品测定的脂肪酸组成与按产品标识的单品种食用植物油配方比例计算获得的理论(或制备的实验室样品测定)的脂肪酸组成结果相一致的程度。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4.1.1 芝麻香油或小磨芝麻香油:应符合GB/T 8233的规定。4.1.2 亚麻籽油:应符合GB/T 8235的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固有的颜色,如浅黄色至棕红色GB 2716气味、滋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透明度澄清、透明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5GB 5009.236不溶性杂质含量/(%)0.05GB/T 15688酸值(KOH)/(mg/g)2.5GB 5009.229过氧化值/(g/100g)0.18GB 5009.227溶剂残留量a/(mg/kg)不得检出GB 5009.262饱和脂肪酸含量/(%)25.0GB 5009.168 第三法反式脂肪酸含量/(%)2.0GB 5009.257比例一致性脂肪酸含量范围5%绝对差3%GB/T 40851附录A脂肪酸含量范围0.5%5%绝对差0.6%脂肪酸含量范围0.5%-注:a 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 10 mg/kg 时,视为未检出。4.4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砷(以 As 计)/(mg/kg)0.1GB 5009.11铅(以 Pb 计)/(mg/kg)0.09GB 5009.12黄曲霉毒素 B1/(g/kg)10GB 5009.22苯并(a)芘/(g/kg)10GB 5009.27Q/TSXL0001S202234.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8955规定。7 检验规则7.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7.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按GB/T 5524的规定进行抽样。7.3出厂检验7.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为每批必检项目。7.4 型式检验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5全部项目。7.5 判定规则7.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GB/T 17374 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8.3 运输8.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Q/TSXL0001S20224贮、混运。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8.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9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