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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AXC
0019
S-2022
决明子粉固体饮料
2022
决明子
固体
饮料
Q/XAXCQ/XAXC 0019S2022决明子粉(固体饮料)2022-10-01 发布2022-11-01 实施西安小草植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西安小草植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6 1 0 0 0 0-1 45 5 9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5 1 2 0 2Q/XAXC 0019S202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西安小草植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小草植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海芹、阮娜、杨铭。本标准批准人:许海芹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XAXC 0019S20221决明子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决明子粉(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决明子为主要原料,经提取、浓缩、吸附、解析、浓缩、再适量添加麦芽糊精、喷雾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而制成的决明子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 14187包装容器 纸桶GB/T 20882.6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卫计委发布】药食同源原料目录(2017)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Q/XAXC 0019S202223.1.1决明子:应符合【卫计委发布】药食同源原料目录(2017)版的规定。3.1.2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2.6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浅黄色至棕褐色滋味、气味具有决明子粉(固体饮料)固有的气味与滋味,无焦糊及其他异味组织状态粉末状,组织均匀的松散粉末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冲调性冲调后呈均匀的浅黄色至棕褐色浊状液,有少许沉淀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铅(以 Pb 计)/(mg/kg)0.9橙黄决明素/(%)1大黄酚/(%)0.1大黄酸/(%)0.05芦荟大黄素/(%)2大黄素/(%)0.01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5104大肠菌群/(CFU/g)5210102沙门氏菌/25g500-霉菌/(CFU/g)50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Q/XAXC 0019S20223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分别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 5g 供试品,置于干燥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组织形态,玻璃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气味,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杂质。4.2理化指标4.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橙黄决明素、大黄酚、大黄酸、芦荟大黄素、大黄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限量4.3.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4.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3.4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5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4.4净含量按 JJF 1070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种产品的同一规格为一批。5.2抽样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批抽样基数不得少于50kg,抽样数量分为 18 个包装(总重不得少于 2kg),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5.3出厂检验5.3.1产品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型式检验5.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3.23.5 的全部项目。5.4.2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Q/XAXC 0019S20224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6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包装6.2.1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内包装采用塑料袋或铝箔复合膜应符合 GB/T 10004或 GB/T 28118 的规定,外包装纸桶或纸箱应符合 GB/T 14187 或 GB/T 6543 的规定。6.2.2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无破损。6.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本产品应离地2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