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XYJC 0005 S-2022 鸡腿菇粉.pdf
下载文档

ID:2663465

大小:1.48M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XYJC 0005 S-2022 鸡腿菇粉 2022 鸡腿
湖南杰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YJC0005S-202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鸡腿菇粉食潮南含卫兵信委员会食企标注名案专用请备案号:431773S-22各有效期:叁年202022-08-02发布2022-09-02实施湖南杰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Q/XYJC0005S-2022鸡腿菇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鸡腿菇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鸡腿菇为原料,经挑选、切碎、烘干、配料、粉碎、混合、包装等工艺生产而成的鸡腿菇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卫生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瓦楞单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4187包装容器纸桶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NY/T1676食用菌中粗多糖含量的测定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Q/XYJC0005S-2022表5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cM检验方法沙门氏菌500/25g-一金黄色葡萄球菌GB4789.41100CFU/g1000CFU/g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GB4789.10第二法3.7食品添加剂3.7.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3.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8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3.9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加工方法、同一规格、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500g,至少12个最小独立包装,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作备查样。净含量的抽样方法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4.3出厂检验员4.3.1每批产品应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公司。4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4.4型式检验4.4.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4.4.2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一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鉴定投产时;b)主要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改变时;c)主要生产设备发生变化时;d)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4.5判定规则4.5.1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4.5.2检验结果中如果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4.5.3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他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对该批次产品留样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