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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BK
0003
S-2019
人参纯粉片
2019
人参
纯粉片
Q/TBK0003S-2019223273S-20192019111120221110*Q/TBK备案号:223273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1 月 10 日通 化 宝 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业 标 准Q/TBK0003S-2019人参纯粉片2019-10-01 发布2019-10-10 实施通 化 宝 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发发布布Q/TBK0003S-20192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由通化宝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通化宝康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秀文。Q/TBK0003S-20193人参纯粉片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或红参(人工种植五年生)为原料,经清洗、干燥、粉碎、分筛、压片、分装、成品等工艺制成的其他食品纯人参片。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TBK0003S-20194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3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可分为人参纯粉片和红参纯粉片。3.1人参纯粉片以生晒参为原料,经整理清洗、干燥、粉碎、分筛、压片、分装、成品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人参纯粉片。3.2红参纯粉片以红参为原料,经整理清洗、干燥、粉碎、分筛、压片、分装、成品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红参纯粉片。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人参应为5年及4年生人工种植,红参应为五年生人工种植。应符合GB/T19506和DBS22/024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 不得添加其他任何原辅料。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人参片:白色至淡黄色,红参片:淡黄色至红棕色将5g样品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检验色泽、形态、杂质等项目。取5g样品置于200ml烧杯中,嗅其气味,尝其滋味。形态片状,均匀一致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燥失重,%5.0SB/T 10347 分类A人参总皂甙,(%)人参片2.0;红参粉片1.6GB/T 19506 附录B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Q/TBK0003S-20195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 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4.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指标项 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4.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6.2型式检验提出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随机抽取样品 15 盒用于检验和留样样品。6.5判定规则Q/TBK0003S-20196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 2 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该产品为合格。微生物检验不符合本标准,不应复验,判为不合格品。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纯粉片(其他食品)配料表(原料):人参(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红参(五年生)净含量/规格:按包装商标标注为准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通化宝康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县快大茂镇聚鑫开发区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注意事项:人参食用量3 克/天,每 100 克产品添加人参 100 克。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岁以下儿童慎服。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萝卜同用。8包装、运输、贮存8.1 商品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 的规定。8.2玻璃瓶应符合GB 4806.5的规定。包装袋应选用聚乙烯材料,并符合GB 9683和GB/T28118 的规定。8.3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8.4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的规定。8.5运输要与有毒、有污染物品分开,要轻搬轻放,避免日晒雨淋。8.6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存。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