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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H
0002
S-2022
五色糯米饭非即食
2022
五色
糯米
即食
Cs Q/ZHH 广西河池市壮哈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ZHH 0002S-2022 五色糯米饭(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1388 S-2022 有效期至)i7Y7年口月胡 2022一,0一08发布?2022?一10一28实施 向薰臀、丈遏!二异一 0/Z日日0002S-2022 前 古口 本文件按照GB/I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河池市壮哈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天克。本文件于2022年10月8日发布,2022年10月28日实施。草。,毛 荤 工 Q/Z日日0002S-2022 五色糯米饭(非即食)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五色糯米饭(非即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白糯米、黑糯米(或不添加)为主要原料,添加玫瑰茄(洛神花)、姜黄(根)(或桅子)、菠菜、芜菜的水煮提取液,添加(或不添加)墨鱼汁粉,经浸泡、沥干、蒸煮、烘干、松散、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食用时需经高温蒸煮方可食用的非即食五色糯米饭。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I 1354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花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NY/I 964 菠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7号)关于将油菜花粉等食品新资源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 公告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复函(国食评函2016 198号)关于墨鱼汁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2020版)3 术语和定义 l Q/ZHH 0002S-2022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要求 4.飞 原辅料要求 4.1.1 糯米 应符合GB/T 1354、GB 2715的规定。4.1.2 黑糯米 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4.1.3 墨鱼汁粉 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复函(国食评函20161 198号)、GB 2762、GB 2763、GB 31650 或其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4.1.4 姜黄(根)应符合GB/T 15691、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5 桅子 应质好,无霉变,无病虫害,无异味,无杂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 年版)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1.6 玫瑰茄(洛牛申花)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7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1.7 菠菜 应符合NY/T 964、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8 览菜 应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并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9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月,”八盏,曰 Q/ZHH 0002S-2022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该产品品种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颗粒状 气味和滋味 复水前无霉味、异味;复水后具有该品种糯米饭特有的香味,软糯适口,无夹生,无异味 杂?质 无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水分(g/100g)毛 14.0 铅(以Pb计)/(mg/kg)毛 0.16 苯并a花/(i g/kg)毛 5.0 黄曲霉毒素B1/(p g/kg)毛 10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其他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将50g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下以正常视力迎光观测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按食用方法处理后,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7.2 理化指标 7.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2 Ip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3、气夕、少广夕沪洲 Q/ZHH 0002S-2022 7.2.3 苯并a花 按GB 5009.27规定的方法测定。7.2.4 黄曲霉毒素B1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7.2.5 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7.2.6 其他真菌毒素 按GB 2761规定的方法测定。7.2.7 农药最大残留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3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产品应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或盖有合格章后方准出厂,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8.2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3 抽样方法 在同批产品中,每批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最小独立包装,抽样数量为20最小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2kg),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8.4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8.5 型式检验 8.5.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两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鉴定时;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8.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4.2、4.3和5规定的项目。4 Q/Z日日0002S-2022 8.6 判定规则 8.6.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2 检验结果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允许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若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1 标签、标志 9.1.1 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并在标签上标示食用方法。9.1.2 运输包装图形标志应符合(;B/T 191的规定。9.2 包装 9.2.1 产品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防透水性好,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规定的要求。9.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9.3 运输 9.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污染,运输过程应有防尘、防日酉、防潮的措施,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9.3.2 产品时不应丢甩、撞击和挤压,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地面。9.4 贮存 9.4.1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周围环境中无毒、无害、无异味污染、有防潮、防尘、防鼠、防蝇虫设施的室内。9.4.2 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墙面或地面,离地面、墙面间的距离应大于15cm,堆码高度以能抗挤压和提取方便为宜。9.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并且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条件下,常温下保质期10个月。、八扩甲珊补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