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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EUS 0140 S-2022 草晶华®破壁灵芝孢子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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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EUS 0140 S-2022 草晶华®破壁灵芝孢子粉 2022 草晶华 174 灵芝 孢子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草晶华破壁灵芝孢子粉 2022-10-25 发布 2022-11-27 实施 广东广东草晶华破壁草本草晶华破壁草本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Q/ZEUS Q/ZEUS 0140S-2022 备案号:44200349S-2022备案日期:2022年11月17日备案有效期:伍年 Q/ZEUS 0140S-2022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广东草晶华破壁草本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炯、赖玉瑩、刘子超。本标准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首次发布。Q/ZEUS 0140S-2022 1 草晶华破壁灵芝孢子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晶华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破壁灵芝孢子粉为原料,经粉碎(反复挤压27-33次)、过筛、混合(15分钟)、分装(1g/袋)、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草晶华破壁灵芝孢子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H/T 1335 灵芝孢子粉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破壁灵芝孢子粉的原料技术要求 破壁灵芝孢子粉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方法(白鸿主编)多糖 GB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四部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54号(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公告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方法(白鸿主编)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破壁灵芝孢子粉:应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破壁灵芝孢子粉的原料技术要求的规定。Q/ZEUS 0140S-2022 2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棕褐色 滋味、气味 气微、味淡或微苦 性 状 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 3.3 功能要求 增强免疫力。3.4 功效成分 功效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功效成分指标 项 目 指 标 每100g产品含 多糖,g 1.0 每100g产品含 总三萜,g 8.0 3.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9.0 总灰分,%3.0 粒度*粗粉 铅(以Pb计),mg/kg 1.8 总砷(以As计),mg/kg 1.0 总汞(以Hg计),mg/kg 0.1 过氧化值,g/100g 0.20 六六六,mg/kg 0.2 滴滴涕,mg/kg 0.2*粒度项因破壁灵芝孢子粉带有静电,以及含有一定油分,易成片成团。因此使用刷子辅助检验。3.6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3104 大肠菌群,MPN/g 0.92 霉菌和酵母,CFU/g 50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沙门氏菌 0/25g 3.7【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Q/ZEUS 0140S-2022 3 应符JJF 1070规定。3.8 显微鉴别 粉末棕褐色,置显微镜下观察,孢壁多破碎,可见多数黄褐色的大小不等的微粒、孢子破碎程度不同的壳段或孢子破碎后里面的黄色至黄褐色的内容物,少见有未破壁的孢子,不得检出子实体、菌丝、淀粉粒等异物。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7405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凭感官鉴别。5.2 功效成分 多糖按 B.1 的方法进行。总三萜按 B.2 的方法进行。5.3 水分 按GB 5009.3 的方法进行。5.4 总灰分 按GB 5009.4 的方法进行。5.5 粒度 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 0982第二法 双筛分法进行。5.6 铅 按GB 5009.12 的方法进行。5.7 总砷 按GB 5009.11 的方法进行。5.8 总汞 按GB 5009.17 的方法进行。5.9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 的规定进行。5.10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 MPN计数法的规定进行。5.11 霉菌和酵母菌 按GB 4789.15 的规定进行。5.12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的规定进行。Q/ZEUS 0140S-2022 4 5.13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的规定进行。5.14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 应符JJF 1070规定。5.15 显微鉴别 按中国药典 2020 年版四部通则 2001【显微鉴别法】的方法进行。5.16 六六六 按 GB/T 5009.19 的方法进行。5.17 滴滴涕 按 GB/T 5009.19 的方法进行。5.18 过氧化值 按 GB/T 5009.227 的方法进行。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方能出厂。6.2.1 组批和抽样 同一生产周期、同一批投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8盒(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600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功效成分、水分、总灰分、粒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过氧化值。6.2.3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如其他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更换生产设备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3.1 组批和抽样 Q/ZEUS 0140S-2022 5 同一生产周期、同一批投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0盒(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600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3.2 检验项目 本标准第3章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3.3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如其他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16740 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本产品内包装材料采用 PET/AL/PE,符合 GB/T 28118 的要求,外箱用瓦椤纸箱符合 GB/T 6543。客户如另有要求,在符合运输、贮存及食品卫生要求的情况下,可按客户要求进行不同形式、材质、重量的包装。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曝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载。装卸时,应要轻装轻放。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无腐蚀性物质侵蚀的场所,离地不少于15cm,离墙不少于3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7.5 保质期 在上述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Q/ZEUS 0140S-2022 6 附录A A.1 破壁灵芝孢子粉应符合下表要求:项目 选择标准依据 来源 破壁灵芝孢子粉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ex Fr.)Karst.)、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Xu et Zhang)、松杉灵芝(Ganoderma tsugae)的干燥成熟孢子 破壁灵芝孢子粉生产企业 广东草晶华破壁草本有限公司 破壁灵芝孢子粉质量标准 应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破壁灵芝孢子粉的原料技术要求的规定 Q/ZEUS 0140S-2022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标志性成分测定方法 B.1 多糖的测定 本方法出自依据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方法(白鸿主编)中“第三章 第一节 多糖的检测方法二”测定 B.2 总三萜的测定 1.1 试剂和对照品 1.1.1 甲醇(AR);1.1.2 高氯酸(AR);1.1.3 冰醋酸(AR);1.1.4 香草醛(AR);1.1.5 齐墩果酸对照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1.1.6 齐墩果酸对照品溶液:取齐墩果酸对照品约 10mg,精密称定,置 50mL 量瓶中,加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1.1.7 5%香草醛冰醋酸溶液:称取香草醛 0.5g,加入冰醋酸 10mL,溶解即可,临用新制。1.2 分析步骤 1.2.1 样品处理 取本品约 0.2g,精密称定,置烧瓶内,精密加甲醇 50ml,称定重量,80水浴回流 1h,取出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甲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备用。1.2.2 标准曲线绘制 分别精密吸取齐墩果酸对照品溶液 0.10、0.20、0.40、0.60、0.80、1.0mL,置于 25mL 比色管中,水浴加热以挥发去甲醇,冷却至室温,加入 0.3mL5%香草醛-冰醋酸溶液和 1.0mL 高氯酸,密封,于 70水浴加热 30min,取出后,立即冰水浴冷却约 3min,取出,放至室温,再加入 8.7mL 冰醋酸,摇匀,于15 分钟内在 550nm 波长处以试剂空白溶液为参比,1cm 比色皿测定吸光度值。以吸光度值为纵坐标,齐墩果酸质量(mg)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1.2.3 样品测定 精密量取上述样品处理溶液 0.1mL 至 25mL 比色管内,水浴加热挥去甲醇,加入 0.3mL5%香草醛-冰醋酸溶液和 1.0mL 高氯酸,密封,于 70水浴加热 30min,取出后立即冰水浴冷却约 3min,取出,放至室温,再加入 8.7mL 冰醋酸,摇匀,于 15 分钟内在 550nm 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按标准曲线计算样品中总三萜的含量。1.3 结果计算 总三萜(g/100g)=CV100/(m1000000)C样品相当于对照品的量,g;V样品溶液总体积,mL;m样品的重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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