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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SJK 0002 S-2019 人参酸枣仁饮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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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SJK 0002 S-2019 人参酸枣仁饮品 2019 人参 酸枣仁 饮品
Q/XSJK0002S-2019222145S-20192020040920230408*Q/XSJK备案号:222145S-2019有效期至:2023 年 04 月 08 日新圣宝健康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SJK0002S-2019人参酸枣仁饮品2019-08-06 发布2019-08-06 实施新圣宝健康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XSJK0002S-20191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本标准由新圣宝健康科技(长春)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新圣宝健康科技(长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君亚、王玉芝本标准由吉林省全民健食品有限公司共享Q/XSJK0002S-20192人参酸枣仁饮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参酸枣仁饮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人参、龙眼肉,酸枣仁、短梗五加、玉米、大豆、蜂蜜为主要原辅料,经粉碎、提取、酶解、过滤、调配、灭菌后,加入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食用酵母发酵后经灭活与水混合,灌装制成的液态植物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2大豆GB 1353玉米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糖化酶制剂GB 10789饮料通则GB 12695饮料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 18672枸杞Q/XSJK0002S-20193GB 20886食品加工用酵母GB/T 235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蛋白酶制剂GB/T 244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淀粉酶制剂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326植物饮料NY 31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人参制品YBB 00272002钠钙玻璃模制药瓶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中国药典一部(2015 版)酸枣仁、龙眼肉国家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国家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12 号新资源食品嗜酸乳杆菌等 7 种(短梗五加)国家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新资源食品人参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酸枣仁、龙眼肉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15 版)的规定。3.1.2人参应为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并应符合 DBS 22/024 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每 100ml 产品添加生晒参 2g。3.1.3短梗五加应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12 号规定;每 100ml 产品添加短梗五加 8g。3.1.4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5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6生活饮用水应符合的 GB 5749 规定。3.1.7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3.1.8玉米应符合 GB 1353 的规定。3.1.9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保加利亚乳杆菌):应符合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规定。菌种编号 20244。3.1.10 糖化酶应符合 GB 8276 的规定。3.1.11 食用酵母应符合 GB/T 20886 的规定。3.1.12 蛋白酶应符合 GB/T 23527 的规定。3.1.13 淀粉酶应符合 GB/T 2440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用温开水漱口,鉴别气味,检查有无异物。滋、气味无异味,无异臭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状态均匀,久置略有沉淀Q/XSJK0002S-20194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0.5GB/T 1214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 样 方 案 及 限 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致病菌指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本品不使用食品添加剂。3.7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本品不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Q/XSJK0002S-20195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固形物、微生物限量指标、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随机抽取基数 200 瓶样品,抽样数量 18 瓶,抽取的样品应迅速分装于两个样品盒或样品箱中,样品分成 2 份,一份检验用,1 份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酸枣仁饮品配料表(原料):水、蜂蜜、龙眼肉、酸枣仁、短梗五加、玉米、大豆、人参净含量/规格:30mL、50mL食用方法:直接饮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生产者的名称:新圣宝健康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标签保质期:18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贮。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XSJK0002S-20196产品标准代号:Q/XSJK0002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每 100ml 产品添加人参 2 克;人参食用量小于等于 3 克/天。每 100ml 产品添加短梗五加 8 克;短梗五加食用量小于等于 4.5 克/天。久放略有沉淀,不影响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8包装产品内包装采用药品用玻璃包装瓶,应符合 YBB 00272002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 18 个月。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堆放时应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项目每 100 毫升NRV%能量313 千焦4%蛋白质0.7 克1%脂肪0.0 克0%碳水化合物17.7 克6%钠23.毫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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