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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WS 0001 S-2019 发酵风味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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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WS 0001 S-2019 发酵风味饮料 2019 发酵 风味 饮料
Q/TWS西安特瓦斯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TWS 0001S2019发酵风味饮料2019-08-12 发布2019-09-12 实施西安特瓦斯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0 45 2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9 1 2Q/TWS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西安特瓦斯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特瓦斯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秀英。本标准批准人:杜秀英。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TWS 0001S-20191发酵风味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酵风味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荞麦、玉米、黑麦、麦麸、麦芽、啤酒花为原料,经熬煮、加酵母菌发酵、添加白砂糖、甜蜜素或安赛蜜、蜂蜜、红糖进行调配、过滤、二次发酵、冷却、灌装而制成的未经杀菌的发酵风味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353玉米GB 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544啤酒瓶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49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Q/TWS 0001S-20192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58荞麦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7714啤酒桶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GB/T 35885红糖QB/T 1686啤酒麦芽NY/T 702啤酒花JI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麦芽:应符合 QB/T 1686 的规定。3.1.3麦麸、黑麦: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3.1.4荞麦:应符合 GB/T 10458 的规定。3.1.5玉米:应符合 GB 1353 的规定。3.1.6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7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3.1.8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9啤酒花:应符合 NY/T 702 的规定。3.1.10酵母菌:应符合 GB 31639 的规定。3.1.11甜蜜素:按 GB 1886.37 规定的方法测定。3.1.12安赛蜜:按 GB 25540 规定的方法测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Q/TWS 0001S-20193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淡黄色至橙黄色香气、滋味具有蜂蜜香气和发酵产品固有的香气;味感较纯正、后味甘醇、酸甜适中、略有杀口感组织形态淀微浊,允许有少量沉淀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糖(以葡糖计),g/L35.0总酸(以柠檬酸计),g/L4.0甲醛,mg/L2.0铅(以Pb计),mg/L0.3甜蜜素a,g/kg0.65安赛蜜a,g/kg0.3注:配料中添加甜蜜素,只检验甜蜜素的指标;若添加安赛蜜,只检验安赛蜜的指标。3.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沙门氏菌500/25mL-金色葡萄球菌,CFU/mL51100950菌落总数,CFU/mL5210010000大肠菌群,CFU/mL52110霉菌,CFU/mL20酵母,CFU/mL20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 GB/T 4789.21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Q/TWS 0001S-20194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3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于50mL无色透明的干净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中有无异物。4.2理化指标4.2.1总糖:按 GB 5009.8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总酸:按 GB/T 12456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甲醛:按 GB/T 5009.49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5甜蜜素:按 GB 5009.97 规定的方法测定。4.2.6安赛蜜:按 GB/T 5009.140 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限量4.3.1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2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测定。4.3.3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4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3.5霉菌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4.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生产线、同一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Q/TWS 0001S-20195每批抽样基数不少于200瓶,随机抽取18个独立包装,桶装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桶,抽样数量为2桶。样品分2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备查。5.3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须经公司检验部门逐批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总糖、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4型式检验5.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 3.23.5 项目。5.4.2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6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5判定原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6.1标签、标志6.1.1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还应在瓶装产品标签、附标或外包装上印有“警示语”-“请勿撞击,防止爆瓶”。6.2包装瓶应符合 GB 4544 的规定,桶应符合 GB/T 17714 的规定。产品应符合封装严密,不得有漏气、漏液现象,瓶装产品外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3运输6.3.1搬运瓶装或桶装产品时,装卸应轻拿轻放,不得扔摔,应避免撞击和挤压6.3.2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或有异味的产品混装、混运、混贮。6.4贮存6.4.1产品宜在 025下运输和贮存,高于此温度范围,应采取相应的放热措施。Q/TWS 0001S-201966.4.2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并有防鼠设施的仓库中,不得露天堆放,严防日晒、雨淋,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桶装产品在 08保质期为 25 天;瓶装产品在 05保质期为 15 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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