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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XCY
0024
S-2020
红参浸膏粉
2020
红参
浸膏
Q/ZXCY0024S-2020220695S-20202020040920230408*Q/ZXCY备案号:220695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4 月 08 日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XCY0024S-2020代替Q/ZXCY0024S-2017红参浸膏粉2020-03-09 发布2020-03-13 实施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ZXCY0024S-20201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Q/ZXCY0024S-2017。本标准由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企业: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柳河县英利路 88 号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地址: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区 9 号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磐石市开发区西点大街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新兴工业集中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传奇、谭荭、崔俊明、许永、宋杰。Q/ZXCY0024S-20202红参浸膏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为原料,经软化、切片、以水或食用酒精提取、浓缩、干燥、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其他食品红参浸膏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新食品原料 人参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ZXCY0024S-20203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红参为人工种植 5 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3.1.2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31640 的规定。3.1.3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棕褐色取约5g样品,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观察色泽、组织状态、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组织形态粉状,未有粘结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气味,味甘、微苦,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8.0GB 5009.3人参总皂苷,4.5GB/T 19506 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镉(Cd),mg/kg1.5GB 5009.15总汞(Hg),mg/kg0.15GB 5009.17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Q/ZXCY0024S-20204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 GB/T 2828.1 的规定。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食品标签及说明书中应标示“每 100g 产品中含红参 300 克;人参食用量3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Q/ZXCY0024S-20205食用”。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红参浸膏粉配料表: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净含量:(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单位: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新兴工业集中区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ZXCY0024S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541 千焦(kJ)18%蛋白质13.5 克(g)23%脂肪2.1 克(g)4%碳水化合物72.6 克(g)24%钠27 毫克(mg)1%8包装产品内包装选用复合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21302的规定,选用塑料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选用玻璃瓶,应符合GB 4806.5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外包装箱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摔撞、重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运输。10贮存贮存产品的仓库应保持清洁、阴凉干燥通风,严防受热或阳光暴晒。产品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贮。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