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TBCZ
0074S-2022
红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
0074
2022
红参
提取物
浸膏
新模板标记勿删Q/TBCZQ/TBCZ0074S-2022红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2022-08-20 发布2022-08-3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通化市北池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通化市北池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TBCZ0074S-2022223228S-20222022 09192025 0918Q/TBCZ0074S-20221红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为原料,以水或食用酒精为溶剂,经提取、过滤、浓缩、干燥或不干燥、粉碎或不粉碎、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其他食品红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4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40食用酒精NY 318人参制品QB/T玻璃容器 食品罐头瓶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TBCZ0074S-202223分类产品按生产工艺、成品组织形态不同分为红参浸膏、红参浸膏粉。3.1分类 1 红参浸膏以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为原料,以水或食用酒精为溶剂,经提取、过滤、浓缩、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其他食品红参浸膏。3.2分类 2 红参浸膏粉以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为原料,以水或食用酒精为溶剂,经提取、过滤、浓缩、干燥、粉碎、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其他食品红参浸膏粉。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红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本品含红参 300g/100g。4.1.2 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31640 的规定。4.1.3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红参浸膏红参浸膏粉色泽棕红色至棕褐色浅棕红色至棕黑色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辩其滋味组织形态可流动性液态粉末状滋味、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志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红参浸膏红参浸膏粉人参总皂苷,%2.23.0GB/T 19506 附录B水分,607GB 5009.34.3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Q/TBCZ0074S-202234.4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1GB 4789.3 中平板机书法霉菌/(CFU/g)20GB 4789.15酵母菌/(CFU/g)2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杆菌。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6 个最小独立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 200 克)。7.5判定规则Q/TBCZ0074S-20224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红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配料表: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人参食用量:3g/天;本品含红参(人工种植)300g/100g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净含量/规格:根据用户要求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避光,置阴凉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TBCZ0075S生产企业:地址和联系方式:8.2 营养成分表每日食用限量10g/天,豁免营养标签9包装8.1 内包装应符合GB 4806.7、GB 9683的规定。8.2 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8.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8.4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保质期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保存。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