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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QQ 0007 S-2019 漆籽油凝胶糖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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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QQ 0007 S-2019 漆籽油凝胶糖果 2019 漆籽油 凝胶 糖果
陕西秦乔农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XQQ 0007S2019 漆籽油凝胶糖果 2019-07-25 发布 2019-08-25 实施 陕西秦乔农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Q/SXQQ Q/6 1 0 0 0 0-1 0 449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9 1 1Q/SXQQ 0007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要求编写。本标准由陕西秦乔农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战洲 毛振涛 余玲。本标准批准人:徐兰芳。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XQQ 0007S2019 1 漆籽油凝胶糖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漆籽油凝胶糖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漆籽油、明胶、甘油、麦芽糖醇为主要原料,经混合、成型、干燥、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漆籽油凝胶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67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3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GB 29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油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B/T 10021 糖果 凝胶糖果 YBB00362003 钠钙玻璃管制药瓶 Q/SXQQ0002S-2019 漆籽油(食用植物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02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漆籽油:应符合漆籽油(食用植物油)Q/SXQQ0002S-2019 的规定。3.1.2 明胶:应符合 GB 6783 的规定。3.1.3 甘油:应符合GB 29950的规定。Q/SXQQ 0007S2019 2 3.1.4 麦芽糖醇:应符合GB 28307的规定。3.1.5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黄色至棕黄色 外 观 粒形完整,均匀一致,表面光滑,无明显变形,无黏连 滋味、气味 味微甜,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亚油酸,%40 酸价(以KOH计),mg/g 3.0 过氧化值,g/100g 0.25 干燥失重,g/100g 15.0 铅(以Pb计),mg/kg 0.5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9104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6 农药残留量限量和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3、GB 2763 规定。3.7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3.7.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7.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3.8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 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剥去所有包装纸(剥去所有包装材料),检查色泽、外观、滋气味(滋味、气味)和杂质。4.2 理化指标 Q/SXQQ 0007S2019 3 4.2.1 亚油酸:按 GB 5009.168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酸价:按 GB 5009.229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过氧化值:按 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 干燥失重:按 SB/T 10021 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定。4.2.5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微生物限量 4.3.1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4 净含量允差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 5.1 组批及抽样 5.1.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同一规格完成全部生产程序并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5.1.2 抽样 每批次产品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每份样品为 1kg,1 份检验,1 份备查。5.2 出厂检验 5.2.1 产品由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每批产品均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 3.2-3.5 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5.3.2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更换重要生产设备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5.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5.4.3 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标识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 包装 0.5g/粒,内包装为聚丙烯瓶应符合GB 9688的规定(或钠钙玻璃管制药瓶应符合YBB00362003的);Q/SXQQ 0007S2019 4 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规定。6.3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等,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6.4 贮存 产品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热源。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挥发及有异味的物品混存。本品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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