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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PL 0017 S-2023 木耳昔TM木耳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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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PL 0017 S-2023 木耳昔TM木耳固体饮料 2023 木耳 TM 固体 饮料
Q/SXPL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XPL 0017S2023 木耳昔TM木耳固体饮料 2023-01-15 发布 2023-02-15 实施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Q/6 1 0 0 0 0-1 47 40 S-2 0 2 3有效期至 2 0 2 6 0 2 1 0Q/SXPL 0017S2023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l.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张德柱、郝海源、马钊。本标准批准人:谢晓琳。本标准系首次发布。Q/SXPL 0017S2023 1 木耳昔木耳昔TMTM木耳木耳固体饮料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耳昔TM木耳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低聚异麦芽糖、木耳粉(固体饮料)、聚葡萄糖、羧甲基纤维素钠为原辅料,经称量、混合、制粒、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木耳昔TM木耳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Q/SXPL 0017S2023 2 GB 255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8054 计量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表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T 29602 固体饮料 QB/T 2250 单面白纸板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白鸿主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1的规定。3.1.2 木耳粉: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3 聚葡萄糖:应符合GB 25541的规定。3.1.4 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GB 1886.232的规定。3.1.5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内容物呈淡黄色至黄褐色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性 状 均匀粉末状或颗粒状 冲 调 性 冲溶后,呈淡黄色至黄棕色透明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Q/SXPL 0017S2023 3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 7.0 粗多糖(以葡萄糖计),g/100g 5 铅(以Pb计),mg/kg 0.95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00 10000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沙门氏菌 5 0 0/25g 霉菌/(CFU/g)50 3.5 净含量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3.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6.3 不得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 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 3.7.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3.7.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3.7.3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Q/SXPL 0017S2023 4 应符合GB 12695 的规定。4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4.1.1 色泽、滋味、气味、外观及杂质 取供试品适量,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色泽、性状及杂质状况,检查无异味,嗅味及尝试味道有无异常。4.1.2 冲调性冲调性 取10g供试品于透明的玻璃烧杯中,用80C左右的水200ml冲溶稀释后,嗅其气味,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杂质。4.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4.2.1 水分:按GB 5009.3执行。4.2.2 粗多糖: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白鸿主编 粗多糖的苯酚-硫酸分光光度测定法执行。4.2.3 铅:按GB 5009.12执行。4.3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 4.3.1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3.2 菌落总数:按GB 4789.2执行。4.3.3 大肠菌群:按GB 4789.3 执行。4.3.4 沙门氏菌:按GB 4789.4执行。4.3.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执行。4.3.6 霉菌:按GB 4789.15执行。4.4 净含量净含量 按JJF 1070执行。5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5.1 组批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同一生产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5.2 抽样抽样 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2 个最小独立销售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 500g),样品分为 2 份,一份用 于检验,一份用作为留样。5.3 检验分类检验分类 Q/SXPL 0017S2023 5 5.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岀厂时,应对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5.3.2 型式检验 5.3.2.1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 1 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a)新产品投产前;b)出厂检验结果与标准规定有较大差异时;c)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停产 6 个月以上(包括 6 个月)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5.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 5.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5.4.2 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限量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6.1 标志、标签标志、标签 6.1.1 标签、标识应按GB 7718及GB 28050 的规定执行。6.1.2 外包装应按GB/T 191 的规定执行。6.1.3 食用方法:一次1袋(10g每袋),一日2次;用150-200ml热水冲调食用。6.26.2 包装包装 6.2.1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内包装质量应符合GB 4806.7或GB/T28118的规定;封口严密,不得有破损。6.2.2 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运输。6.3 6.3 运输运输 6.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6.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挤压。6.3.3 运输中应防止暴晒、雨淋以及受潮。6.46.4 贮存贮存 Q/SXPL 0017S2023 6 不得露天堆放,库内应通风良好,不得与有毒害、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存放。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离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 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 10cm。本品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 24 个月。Q/SXPL 0017S2023 7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木耳粉的质量要求 A.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 A.1 项目 要 求 木耳粉 色泽 呈黄棕色 滋味和气味 具有木耳粉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臭 组织形态 粉末状,无结块 冲调性 冲调后,应有木耳粉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沉淀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A.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A.2的规定 表A.2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7.0 颗粒目数 80 目/%95 粗多糖(以葡萄糖计),g/100g 50 铅(以 Pb 计)(mg/kg)1.0 A.3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A.3的规定 表A.3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00 10000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沙门氏菌 5 0 0/25g 霉菌/(CFU/g)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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