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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BCZ
0025
S-2019
鹿胶原蛋白红参糕
2019
胶原
蛋白
红参
Q/TBCZ0025S-2019222808S-20192020012220230121*Q/TBCZ备案号:222808S-2019有效期至:2023 年 01 月 21 日通化市北池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BCZ0025S-2019鹿胶原蛋白红参糕2019-08-20 发布2019-08-21 实施通化市北池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TBCZ0025S-20191鹿胶原蛋白红参糕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养殖梅花鹿鹿皮、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黑芝麻、核桃仁、葵花籽仁、黄酒为原料,养殖梅花鹿鹿皮经脱脂、煎煮、水解、过滤、浓缩后加入熟化处理的其他原料,加入或不加入蜂蜜、冰糖、木糖醇混合调配、加热煮沸杀菌、冷凝定型、切制、分装、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鹿胶原蛋白红参糕(其他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检验GB 4789.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N-二甲基亚硝胺类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9695.23肉与肉制品 羟脯氨酸含量测定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1761芝麻Q/TBCZ0025S-20192GB/T 13662黄酒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07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T 20940肉类制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LY/T 1922核桃仁QB/T 1173单晶体冰糖QB 2732水解胶原蛋白卫监督函 2012 8号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告第17号2012新资源食品 人参(人工种植)3分类3.1 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有糖型)以养殖梅花鹿鹿皮、红参(人工种植,5年生)、黑芝麻、核桃仁、葵花籽仁、黄酒为原料,养殖梅花鹿鹿皮经脱脂、煎煮、水解、过滤、浓缩后加入熟化处理的其他原料,加入蜂蜜、冰糖混合调配、加热煮沸杀菌、冷凝定型、切制、分装、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鹿胶原蛋白红参糕(其他食品)。3.2 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无糖型)以养殖梅花鹿鹿皮、红参(人工种植,5年生)、黑芝麻、核桃仁、葵花籽仁、黄酒为原料,养殖梅花鹿鹿皮经脱脂、煎煮、水解、过滤、浓缩后加入熟化处理的其他原料,加入木糖醇混合调配、加热煮沸杀菌、冷凝定型、切制、分装、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鹿胶原蛋白红参糕(其他食品)。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养殖梅花鹿皮为鹿科动物养殖的梅花鹿的干燥皮或鲜皮,鹿皮应洁净、不得有腐败、霉变、虫蛀,无毒无害,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定点屠宰场加工,应符合卫监督函20128 号的规定。4.1.2 红参应为人工种植5年生,同时符合DBS22/024 的规定。红参添加量为每100g产品添加红参15g。4.1.3 黑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4.1.4 核桃仁应符合 LY/T 1922 的规定。4.1.5 葵花籽仁应符合 SB/T 10553 的规定。4.1.6 冰糖应符合 QB/T 1173 的规定。Q/TBCZ0025S-201934.1.7 黄酒应符合 GB/T 13662 的规定。4.1.8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棕色至黑褐色,可见果仁取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形态,用嗅觉鉴别其气味组织形态块状糕体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香气味、无异味、无酸腐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焦斑、霉斑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分类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有糖型)水分,15.0GB 5009.3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无糖型)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有糖型)蛋白质,%(按干品计)36.0GB 5009.5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无糖型)蛋白质,%(按干品计)50.0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有糖型)羟脯氨酸,%1.0GB/T 9695.23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无糖型)相对分子质量小于10000的胶原蛋白肽所占比例,%70GB 31645 附录 A人参总皂苷,0.3NY 318 附录 B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Pb)/(mg/kg)0.45GB 5009.12镉(Cd)/(mg/kg)0.1GB 5009.15总砷(As)/(mg/kg)0.5GB 5009.11铬(Cr)/(mg/kg)1.0GB 5009.123N-二甲基亚硝胺/(mg/kg)3.0GB 5009.26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5210100GB 4789.3的平板计数法Q/TBCZ0025S-20194表 4 续微生物限量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0GB 4789.3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7.4.1 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500g)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查。7.4.2 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500g)随机抽取 40 个销售包装,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查。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Q/TBCZ0025S-20195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有糖型)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无糖型)配料表:鹿皮、红参、黑芝麻、核桃仁、葵花籽仁、黄酒、蜂蜜/冰糖/木糖醇净含量规格:2.5 克/块、3 克/块、5 克/块、8 克/块、10 克/块、20 克/块,或根据市场实际需要标注生产单位:通化市北池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东乡银厂村七组联系电话:0435-337191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TBCZ0025S-2019食用方法:直接食用。食用限量:红参每日食用量3g/天,本品每100g产品添加红参15g。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食;本品为小袋真空包装,若发现包装胀气,请勿食用。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见盒(瓶)口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关直射,开启后密封保存。8.2营养成分表8.2.1 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有糖型)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745 千焦(kJ)21%蛋白质35.0 克(g)58%脂肪5.0 克(g)8%碳水化合物50.5 克(g)17%钠61 毫克(mg)3%8.2.2 鹿胶原蛋白红参糕(无糖型)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449 千焦(kJ)17%蛋白质48.0 克(g)80%脂肪5.0 克(g)8%Q/TBCZ0025S-20196表 6 续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碳水化合物(糖)0.5 克(g)0糖0.5 克(g)0钠65 毫克(mg)3%9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采用防潮包装,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污染,应符合 GB/T 10004、GB/T 28118的相关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10保质期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的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放在一起。仓库内有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不得接触墙面、地面,间隔应在 20cm 以上。应勤进勤出,先进先出,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入库。运输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防止暴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重压。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