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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SEK
0006
S-2022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2022
食品
工用
乳酸菌
善 恩 康 生 物 科 技(苏 州)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SEK 0006S-2022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2022-11-02 发布 2022-12-08 实施 善恩康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 布 Q/SSEK 代替 Q/SSEK 0006S-2021 J S Q B备案编号:3 2 2 6 2 7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1 1-2 5Q/SSEK 0006S-2022 I 前 言 本文件代替Q/SSEK 0006S-2021,与Q/SSEK 0006S-2021相比作如下修改:修改了企业标准名称;修改了原料及其要求;删除了金黄色葡萄球菌指标;增加了附录B。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文件中铅(以Pb计)0.9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固体饮料”铅(以Pb计)1.0mg/kg的限量要求。本文件由善恩康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喻扬、郁雪平、文学。本文件于2018年5月发布,于2020年5月26日第一次修订,于2020年11月11日第二次修订,于2021年12月14日第三次修订,于2022年11月02日第四次修订。J S Q BQ/SSEK 0006S-2022 1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加工用乳酸菌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表1中乳酸菌菌种为原料,经接种、发酵、离心、干燥、混合或不混合食用玉米淀粉或麦芽糊精或低聚果糖或菊粉、包装制成的食品加工用乳酸菌(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T 23528.2 低聚糖质量要求 第2部分:低聚果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5165 食品用乳酸菌鉴定技术指南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65号 国家卫计委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国家卫计委关于发酵乳杆菌 CECT5716等3个菌种的公告(2016年第6号)国家卫计委关于弯曲乳杆菌等2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卫健委关于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9号)3 分类 产品的类别与配料见表1的规定。表1 类别与配料 类别 配料 单一乳酸菌冻干粉 双歧杆菌属青春双歧杆菌、动物双歧杆菌动物亚种、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两歧双歧杆菌、短双 J S Q BQ/SSEK 0006S-2022 2 表1 类别与配料(续)类别 配料 单一乳酸菌冻干粉 歧杆菌、长双歧杆菌长亚种、长双歧杆菌婴儿亚种、或乳杆菌属嗜酸乳杆菌、卷曲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德氏乳杆菌乳亚种、格氏乳杆菌、瑞士乳杆菌、约氏乳杆菌、马乳酒样乳杆菌马乳酒样亚种、或乳酪杆菌属干酪乳酪杆菌、副干酪乳酪杆菌、鼠李糖乳酪杆菌、或粘液乳杆菌属发酵粘液乳杆菌、罗伊氏粘液乳杆菌、或乳植杆菌属植物乳植杆菌、或联合乳杆菌属唾液联合乳杆菌、或广布乳杆菌属弯曲广布乳杆菌、清酒广布乳杆菌、或链球菌属(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或魏茨曼氏菌属凝结魏茨曼氏菌 单一乳酸菌混合粉 单一乳酸菌冻干粉、食用玉米淀粉或麦芽糊精或低聚果糖或菊粉 复合乳酸菌混合粉 两种或两种以上乳酸菌冻干粉、食用玉米淀粉或麦芽糊精或低聚果糖或菊粉 4 要求 4.1 原辅料 4.1.1 乳酸菌菌种:应符合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国家卫计委 2014年第20号、国家卫计委 2019年第2号、国家卫健委2020年第9号和QB/T 5165的规定,及附录B的规定。4.1.2 凝结魏茨曼氏菌菌种:应符合国家卫计委 2016年第6号公告的规定,及附录B的规定。4.1.3 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GB/T 8885的规定。4.1.4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2.6的规定。4.1.5 低聚果糖:应符合GB/T 23528.2的规定。4.1.6 菊粉:应符合卫生部2009年第5号公告的规定。4.2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色泽,色泽均匀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外观、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 组织形态 粉状或颗粒状或松散片状 气味与滋味 具有本品特殊气味,无腐败,无异臭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4.3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水分/(g/100g)7.0 GB 5009.3 铅(以Pb计)/(mg/kg)0.9 GB 5009.12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4 微生物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J S Q BQ/SSEK 0006S-2022 3 表4 微生物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试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 活菌数/(CFU/g)1.0108 GB 4789.35、附录Ab 霉菌/(CFU/g)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 5 0 0 GB 4789.4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及 GB/T 4789.21 执行。b 凝结魏茨曼氏菌活菌数的检测方法。4.5 净含量允差及试验方法 产品的净含量允差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试验方法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 出厂检验 5.2.1 产品应按本文件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5.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活菌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文件的 4.2、4.3、4.4、4.5 规定的全项目。5.3.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产品批量投产前;b)正常生产每年或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料来源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4 组批与抽样 5.4.1 同一天、同一条生产线同一批投料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产品按批抽样,批量少于 600 件时,从不少于 3 件包装中抽取样品,批量大于 600 件时,从不少于 0.5%比例的包装中抽取样品。每 份样本总量不少于 3 倍试验检测量。桶装产品应从表面 10cm 以下处抽取样品,取样器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5.4.2 抽取样品两份,签封,粘贴标签。在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地址、批号、取样日期及地点、取样人姓名。一份送检,一份封存,保留 15 天备查。做微生物检验时,取样器和玻璃瓶应事先灭菌(样品不应接触瓶口)。5.5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其余指标若有不合格,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 J S Q BQ/SSEK 0006S-2022 4 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一个销售单元(外包装或大包装)内含有相同品种、独立包装但不单独销售的产品,可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标识强制内容。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产品根据产品特性,还应标注类型或菌种名称、产品用途、使用方法等。6.1.2 运输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质量(重量)、体积、标准号、许可证号及符合 GB/T 191 要求的图形类标志符号。6.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外包装采用纸盒或铁盒;运输包装采用瓦楞纸箱。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6.4 贮存 产品应冷冻或冷藏保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7 保质期 在上述贮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J S Q BQ/SSEK 0006S-2022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凝结魏茨曼氏菌活菌数的检测方法 A.1 试剂 A.1.1 加富 MRS 培养基:称取蛋白胨 10g/L、酵母粉 5g/L、牛肉浸粉5g/L、葡萄糖5g/L、氯化钠2.5g/L、氯化钙 0.15g/L、一水硫酸锰 0.1g/L、L-半胱氨酸盐酸盐 0.5g/L、琼脂 25g/L,加水 1000mL,搅拌溶解后,pH 调节至 5-5.5,分装于 500mL 三角瓶中,121,灭菌 20 分钟备用。A.1.2 稀释液:氯化钠 8.5g/L,吐温-80 5g/L,加水 1000mL,充分溶解后,分装 98mL 到 250mL(玻璃珠铺满瓶底)三角瓶中,灭菌锅 121,灭菌 20 分钟,备用。A.1.3 生理盐水:称取 8.5g NaCl 于 1000ml 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分装后 121高压灭菌 20min。A.2 仪器 A.2.1 恒温培养箱:401 A.2.2 天平:感量 0.1g A.2.3 振荡器 A.2.4 吸管:1ml、10ml 或微量移液器及吸头 A.2.5 锥形瓶:500ml,250ml A.2.6 培养皿:直径 90mm A.2.7 试管:15mm100mm A.2.8 玻璃珠 A.2.9 涂布棒 A.3 操作步骤 A.3.1 称取 2 g 样品置盛有 98 mL 稀释液的无菌三角瓶内,于摇床内 220r/min 摇晃 20 分钟,制成 1:50 稀释液。A.3.2 用微量移液器吸取 1:50 样品匀液 1 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 9 mL 生理盐水的无菌试管中(注意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用试管振荡器震荡使其混合均匀,制成 1:500 的样品匀液。A.3.3 按 A.3.2 操作程序,制备 10 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 1 次 1 mL 吸头。A.3.4 根据对样品的估计,选择 2 个3 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所选取的低稀释度的样品匀液置于80水浴锅中处理 10 分钟,放入即开始计时,10 分钟后置于冷却水中冷却降温,降温后再进行最后的稀释,在进行 10 倍递增稀释时,吸取 1 mL 样品匀液于无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A.3.5 及时将 15 mL20 mL 冷却至 46的培养基(可放置于 461恒温水浴箱中保温)倾注平皿,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A.3.6 培养:待培养基凝固后,将其倒置,于 401培养 48 h2 h。A.4 菌落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