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SBWY 0007 S-2022 枸杞乌鸡汤.pdf
下载文档

ID:2662914

大小:263.01KB

页数:8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SBWY 0007 S-2022 枸杞乌鸡汤 2022 枸杞 乌鸡汤
Q/SBWY陕西百味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BWY0007S2022枸杞乌鸡汤2022-08-20 发布2022-09-20 实施陕西百味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发布布Q/6 1 0 0 0 0-1 42 3 1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5 0 9 1 6Q/SBWY0007S-2022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百味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百味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顺剑、马小丽、杨彩慧、李丽华。本标准批准人:袁国强本标准首次发布。Q/SBWY0007S-20221枸杞乌鸡汤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枸杞乌鸡汤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略阳乌鸡、纯净水、枸杞、白胡椒、人参(人工种植)、银杏(白果)、蛹虫草、杜仲籽油、黄精、羊肚菌、黄花菜、木耳、香菇、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枸杞乌鸡汤。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T 6192黑木耳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白胡椒GB 7949黄花菜GB 8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4251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T 18672枸杞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SBWY0007S-20222GB/T 29345包装容器铝易开盖钢制两片罐GB/T 38581香菇DB61/T 1211地理标志产品略阳乌鸡SB/T 10371鸡精调味料QB 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批准-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III)、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2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第17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产品分类根据产品原辅料不同,分为以下 8 种。3.1 人参枸杞乌鸡汤以略阳乌鸡、纯净水、枸杞、白胡椒、人参(人工种植)、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人参枸杞乌鸡汤。3.2 银杏枸杞乌鸡汤以略阳乌鸡、纯净水、枸杞、白胡椒、银杏(白果)、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银杏枸杞乌鸡汤。3.3 蛹虫草枸杞乌鸡汤以略阳乌鸡、纯净水、枸杞、白胡椒、蛹虫草、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蛹虫草枸杞乌鸡汤。3.4 杜仲籽油枸杞乌鸡汤以略阳乌鸡、纯净水、枸杞、白胡椒、杜仲籽油、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杜仲籽油枸杞乌鸡汤。3.5 黄精枸杞乌鸡汤以略阳乌鸡、纯净水、枸杞、白胡椒、黄精、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黄精枸杞乌鸡汤。3.6 羊肚菌枸杞乌鸡汤以略阳乌鸡、纯净水、枸杞、白胡椒、羊肚菌、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羊肚菌枸杞乌鸡汤。3.7 黄花菜枸杞乌鸡汤以略阳乌鸡、纯净水、枸杞、白胡椒、黄花菜、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黄花菜枸杞乌鸡汤。3.8 木耳枸杞乌鸡汤以略阳乌鸡、纯净水、枸杞、白胡椒、木耳、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木耳枸杞乌鸡汤。Q/SBWY0007S-202234 技术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略阳乌鸡:应符合 DB61/T 1211 及 GB 2707 的规定。4.1.2 纯净水:应符合 GB 19298 的规定。4.1.3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4.1.4 白胡椒:应符合 GB/T 7900 的规定。4.1.5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 年第 17 号公告的规定。4.1.6 银杏(白果)、黄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规定。4.1.7 蛹虫草: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的规定。4.1.8 杜仲籽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9 年第 12 号公告的规定。4.1.9 羊肚菌: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4.1.10 黄花菜:应符合 GB 7949 的规定。4.1.11 木耳:应符合 GB/T 6192 的规定。4.1.12 香菇:应符合 GB/T 38581 的规定。4.1.13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4.1.14 乌鸡膏:应符合 SB/T 10371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表 1 感官要求(续表)4.3 理化指标项目要求人参枸杞乌鸡汤银杏枸杞乌鸡汤蛹虫草枸杞乌鸡汤杜仲籽油枸杞乌鸡汤内容物色泽汤汁呈酱褐色或黄褐色气味和滋味具有人参枸杞乌鸡汤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具有银杏枸杞乌鸡汤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具有蛹虫草枸杞乌鸡汤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具有杜仲籽油枸杞乌鸡汤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人参枸杞乌鸡汤应有的形态具有银杏枸杞乌鸡汤应有的形态具有蛹虫草枸杞乌鸡汤应有的形态具有杜仲籽油枸杞乌鸡汤应有的形态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容器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项目要求黄精枸杞乌鸡汤羊肚菌枸杞乌鸡汤黄花菜枸杞乌鸡汤木耳枸杞乌鸡汤内容物色泽汤汁呈酱褐色或黄褐色气味和滋味具有黄精枸杞乌鸡汤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具有羊肚菌枸杞乌鸡汤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具有黄花菜枸杞乌鸡汤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具有木耳枸杞乌鸡汤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黄精枸杞乌鸡汤应有的形态具有羊肚菌枸杞乌鸡汤应有的形态具有黄花菜枸杞乌鸡汤应有的形态具有木耳枸杞乌鸡汤应有的形态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容器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Q/SBWY0007S-2022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枸杞多糖/(mg/100g)1000.0固形物含量/(%)20.0钙(以Ca计)/(mg/kg)20.0氯化钠含量/(%)5.0总砷(以As计)/(mg/kg)0.4铅(以Pb计)/(mg/kg)0.3镉(以Cd计)/(mg/kg)0.1铬(以Cr计)/(mg/kg)1.0锡(以Sn计)/(mg/kg)2504.4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4.5 净含量允差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4.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4.7 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GB 2762、GB 2761、GB 2763的规定。4.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8950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测定。5.2 理化指标5.2.1 枸杞多糖按照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固形物含量按照 GB/T 10786 中 4.2.2 或 QB 1007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钙按照 GB 5009.9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氯化钠含量按照 GB 5009.44 规定的方法测定。Q/SBWY0007S-202255.2.5 总砷按照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镉按照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2.8 铬按照GB 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5.2.9 锡按照GB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限量5.3.1 商业无菌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同一生产期内所生产的、同一类别、且经包装出厂的、规格相同的产品为同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罐,随机抽取 18 罐,样品分成 2 份,1份检验,1 份备查。6.3 出厂检验6.3.1 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的批次。6.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氯化钠含量、商业无菌。6.3.3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4 型式检验6.4.1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的4.24.5内容。6.4.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中所有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Q/SBWY0007S-20226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产品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1.2 杜仲籽油枸杞乌鸡汤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第12号公告的规定,应标明:不适宜人群:婴幼儿,本产品每日食用量不超过300mL。7.1.3 蛹虫草枸杞乌鸡汤还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第10号公告的规定,应标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儿童、食用菌真菌过敏者。7.1.4 人参枸杞乌鸡汤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应标注:不适宜人群: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本产品每日食用量不超过300mL。7.2 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GB 4806.1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包装用金属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猜你喜欢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