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ZDMS
0091
S-2022
研磨咖啡
2022
研磨
咖啡
Q/ZDMS 大 闽 食 品(漳 州)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ZDMS 0091S-2022 研 磨 咖 啡 2022-06-07 发布 2022-06-07 实施 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 发 布 Q/ZDMS 0091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规定的研磨咖啡是以脱或不脱咖啡因的生咖啡豆为主要原料,经原料验收、清理或不清理、调配或不调配、烘焙、冷却、调配或不调配、研磨包装而成的产品。本标准由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由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及大闽生物科技(漳州)有限公司共同执行。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秀娟、林晓敏、尤惠君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DMS 0091S2022 1 研磨咖啡 1 1 范围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研磨咖啡的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脱或不脱咖啡因的生咖啡豆为主要原料,经原料验收、清理或不清理、拼配或不拼配、烘焙、冷却、拼配或不拼配、研磨包装而成的产品。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按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8007 咖啡及其制品 术语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NY/T 605 焙炒咖啡 GB 5009.1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 A 的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3 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DMS 0091S2022 2 3.1 原辅 原料应符合 NY/T 604 的要求。3.2 感官及试验方法 研磨咖啡的感官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 感官及试验方法 项目 描述 试验方法 形态 细小颗粒状,无粘结现象 从取样随机抽取试样 50g,置于清洁白纸上,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及组织形态 色泽 棕色,整体色泽均匀一致 滋味与气味 香气纯正,口感香醇,无异味 杂质 无杂质 3.3 水分含量及试验方法 研磨咖啡的水分含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水分含量及试验方法 检验项目 标准 试验方法 水分,g/100g 5.0 GB 5009.3 3.4 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及试验方法 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 3 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及试验方法 3.5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4 的要求。表 4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标准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10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10 GB 4789.3 霉菌,CFU/g 50 GB 4789.15 检验项目 标准 试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5 GB 5009.12 赭曲霉毒素 A,g/kg 5 GB 5009.96 农残 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按 GB 2763 的规定进行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DMS 0091S2022 3 沙门氏菌 n=5,c=0,m=0 GB 4789.4 3.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4 4 检验及规则检验及规则 4.1 组批及抽样 4.1.1 同一天内、同一包装线、同一配方、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1.2 以随机取样法抽取样品,每批产品抽取 3 份样品,一份作为感官要求,一份理化指标测定,一份留样。4.2 出厂检验 4.2.1 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检测报告方可销售。4.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和净含量。4.3 型式检验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a)新产品投产前 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当原料、工艺及设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例行(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为需要时。4.4 判断规则 按本标准规定项目检验时,检验结果的所有项目合格,则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则判断产品不合格。5 5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5.1 包装 5.1.1 外包装用的瓦楞纸箱所用材料卫生要求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5.1.2 内包装用用的包装袋或容器所用材料应符合 GB 4806.1 的规定。5.2 标识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其它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5.3 运输 产品运输时,车、船必须遮盖避免日晒雨淋,同时要小心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5.4 储存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DMS 0091S2022 4 产品储藏库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堆放时与周围墙壁隔离 20cm 以外,离地面 10cm以上,不应与潮湿、有异味的物品堆放在一起。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