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QC 0001 S-2019 固态复合调味料.pdf
下载文档

ID:2662838

大小:408.47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QC 0001 S-2019 固态复合调味料 2019 固态 复合 调味料
固态复合调味料+qQ/QC 0001S-2019合 肥 栖 巢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QC2019-08-01 发布2019-08-30 实施合肥栖巢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0120190331S备案日期:2019-08-30(有效期3年)Q/QC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比较 DB/S 41/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和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进行编制。本标准由合肥栖巢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环、张金辉。本标准于2019年08月01日首次发布。本标准有效期3年。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QC 0001S20191固态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盐、鸡精、白砂糖、辣椒粉、谷氨酸钠(味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品为原料,适量添加马铃薯淀粉、小麦粉、番茄粉、奶粉(乳粉),按一定比例调配混合制成的非即食类固态复合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白砂糖GB/T 1355小麦粉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4食用马铃薯淀粉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T 23183辣椒粉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QC 0001S20192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DBS 41/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SB/T 10371鸡精调味料NY/T 957番茄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2 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 固态复合调味料以食盐、鸡精、白砂糖、辣椒粉、谷氨酸钠(味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品为原料,适量添加马铃薯淀粉、小麦粉、番茄粉、奶粉(乳粉),按一定比例调配混合制成的非即食类固态复合调味料。4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9921 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鸡精应符合 SB/T 10371 的要求;白砂糖应符合 GB317 的要求;辣椒粉应符合 GB/T 23183 的规定;马铃薯淀粉应符合 GB/T 8884 的规定;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番茄粉应符合 NY/T 957 的规定;奶粉(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 2720、GB/T 8967 的规定;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2 感官指标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且香味浓郁取适量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气味、滋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滋味,无其他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QC 0001S20193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20GB 5009.3食盐(以 NaCl 计),g/100g20GB 5009.44氨基酸态氮,g/100g0.01GB5009.235总氮,g/100g0.05GB5009.5总砷(以 As 计),mg/kg0.5GB 5009.11铅(以 Pb 计),mg/kg0.9GB 5009.12总汞(以 Hg 计),mg/kg0.1GB 5009.17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关公告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及国家有关公告规定真菌毒素限量限量应符合 GB 2761 及国家有关公告规定4.4 净含量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 JJF1070 的规定检验。5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和国家相关公告的规定。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检验规则7.1 批次的确定和抽样7.1.1 批次的确定: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1.2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总量不少于 2kg(不少于 12 个包装)的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作为备样。7.1.3 抽样人员将样品与封样单用胶粘带予以覆盖,以防止在正常运输搬运中损坏封样状态和拆封。7.2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须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并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食盐、氨基酸态氮、净含量。7.2.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年最少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型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QC 0001S20194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正常生产后原材料、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指标时;c)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检验要求。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7.3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判该批产品合格。样品经检验,若有不合格项,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或对备样复检不合格项,复检仍不合格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管理及保质期8.1标签、标志内销产品标签上应按 GB 7718、GB 28050、原国家质检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标注,外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出口产品可按外贸合同或出口经营单位的具体要求标注。8.2 包装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害,且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包装应平整,封口严密,不漏气,图案清晰完整。8.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的质量物品混装运输。8.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同类别的产品应按照产品要求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8.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贮存条件及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自生产日期起,保质期为六个月。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