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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JY 0016 S-2022 运动营养食品 运动后恢复类 平卧菊三七苦瓜肽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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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JY 0016 S-2022 运动营养食品 运动后恢复类 平卧菊三七苦瓜肽片 2022 运动 营养食品 恢复 平卧 三七 苦瓜
陕西恒玖源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HJY 0016S2022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后恢复类平卧菊三七苦瓜肽片2022-07-15 发布2022-07-31 实施Q/SHJY陕西恒玖源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发 布注Q/6 1 0 0 0 0-1 3 9 6 6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5 0 7 1 4Q/SHJY 0016S202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恒玖源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恒玖源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王军锋本标准批准人:高贯敏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HJY 0016S20222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后恢复类平卧菊三七苦瓜肽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平卧菊三七苦瓜肽片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平卧菊三七粉、桑叶粉、燕麦粉、青钱柳叶粉、苦瓜肽粉、枳椇子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辅料,经粉碎或不粉碎,制粒、干燥、压片、包衣(被膜剂或着色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聚乙烯醇)或不包衣等工艺制作而成的平卧菊三七苦瓜肽片。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含第1号修改单)GB 1886.1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4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316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乙烯醇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Q/SHJY 0016S20223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NY/T 892绿色食品 燕麦及燕麦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关于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8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平卧菊三七粉:应符合关于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8 号)的规定及附录 A。3.1.2桑叶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及附录 B。3.1.3燕麦粉:应符合 NY/T 892 的规定及附录 C。3.1.4青钱柳叶粉:应符合关于批准裸藻等 8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 年第 10 号)的规定及附录 D。3.1.5苦瓜肽粉:应符合附录 E 的规定。3.1.6枳椇子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及附录 F。3.1.7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8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9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1.10复配被膜剂:应符合 GB 26687 的规定。3.1.10.1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应符合GB 1886.109的规定。3.1.10.2聚乙烯醇:应符合GB 31630的规定。3.1.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项目要求外观、色泽外观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状态符合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项目指标每100g水分/(g)7.0肽含量/(g)11-67总黄酮/(g)0.5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Q/SHJY 0016S20224项目指标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0.4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 5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1003.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7.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和 GB 14880 的规定。3.7.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4.1.1外观、色泽、滋味、气味、状态:取适量样品散放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外观、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4.2理化指标4.2.1水分:按 GB 5009.3 执行。4.2.2肽含量:按 GB 31645 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执行,或者按 GB/T 22492 附录 B 规定的方法执行,或者按 GB/T 22729 规定的方法执行,或者按 GB 5009.124 规定的方法执行4.2.3总黄酮:按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 年版)执行。4.3污染物限量4.3.1总砷:按 GB 5009.11 执行。4.3.2铅:按 GB 5009.12 执行。4.4微生物限量4.4.1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4.2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执行。4.4.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中的平板计数法执行。4.5净含量: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和抽样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进行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200个销售包装,抽样数量为16个销售包装。所抽取的样品分成2份,1份为10个作为检验用样品,1份为6个作为备查样品。5.2出厂检验5.2.1每批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方可出厂。Q/SHJY 0016S202255.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微生物、净含量。5.3型式检验5.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3.23.7 的全部项目。5.3.2一般情况下,每年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且不得复检。5.4.3在产品的保质期内,检验值与产品标签标示值的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 GB 13432 中 4.3.3 的规定,并且所有检验值均应在本标准规定范围内。6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签标识6.1.1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13432、GB 24154 和 GB 7718 的规定。营养素含量标识应增加“每 100 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还应标明,产品类别: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后恢复类)。适宜人群:运动后恢复类人群。不适宜人群:婴幼儿。本品每日建议食用量 9g。6.1.2外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6.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 GB 4806.1 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内包装应符合 GB 4806.7 或 GB 9683 或 GB/T 28118 的规定,产品外包装用纸盒应符合 GB 4806.8 的规定,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2.2销售包装应保持清洁、完整、严密、无破损。6.3运输产品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害、无其他污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防雨、防晒,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可对产品发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6.4贮存成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堆码高度不得高于8个外包装箱的高度,仓库应有防鼠、防尘、防潮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Q/SHJY 0016S20226附录A(规范性附录)平卧菊三七粉的质量要求A.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 A.1项目要求色泽浅棕色气味和滋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干燥均匀松散粉末状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A.2理化及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A.2的规定。表 A.2项目指标水分/(%)5.0总黄酮(以芦丁计)/(%)10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Q/SHJY 0016S20227附录B(规范性附录)桑叶粉的质量要求B.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B.1的规定。表 B.1项目要求色泽棕黄色滋、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异嗅性状粉末状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B.2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B.2的规定。表 B.2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Q/SHJY 0016S20228附录C(规范性附录)燕麦粉的质量要求C.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C.1的规定。表 C.1项目要求色泽类白色气味和滋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干燥均匀松散粉末状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C.2理化及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C.2的规定。表 C.2项目指标水分/(%)5.0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Q/SHJY 0016S20229附录D(规范性附录)青钱柳叶粉的质量要求D.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D.1的规定。表 D.1项目要求色泽浅棕色气味和滋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干燥均匀松散粉末状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D.2理化及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D.2的规定。表 D.2项目指标水分/(%)5.0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Q/SHJY 0016S202210附录E(规范性附录)苦瓜肽粉的质量要求E.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E.1的规定。表 E.1项目要求性状粉末状,色泽均匀、无结块、无吸潮色泽淡黄色或黄色粉末滋味、气味具有产品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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