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RXY
0001
S-2022
鲜炖燕窝罐头
2022
燕窝
罐头
ICS 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RXY 0001S-2022 鲜炖燕窝罐头 2022-07-1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汕头市润兴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RXY 备案号:44050219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9月27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RXY 0001S-2022 1 前 言 本企业标准是根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要求而制订的。本标准由汕头市润兴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赵之阳。本标准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首次发布。Q/RXY 0001S-2022 2 鲜炖燕窝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炖燕窝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以生活饮用水、燕窝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红枣、桂圆、枸杞、糯米、椰子汁、莲子、纯牛奶、鲍鱼汁、瑶柱干、冰糖,经炖煮、包装、高温灭菌(100)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鲜炖燕窝罐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 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4251 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672 枸杞 GB 25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636 燕窝及其制品中唾液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GH/T 1092 燕窝质量等级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1504 莲子 Q/RXY 0001S-2022 3 QB/T 2300 植物蛋白饮料 椰子汁及复原椰子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卫监督函201262 号)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燕窝应符合 GH/T 1092 及卫监督函201262 号的规定。3.1.2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3.1.4 桂圆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5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6 糯米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3.1.7 椰子汁应符合 QB/T 2300 和 GB 7101 的规定。3.1.8 莲子应符合 NY/T 1504 的规定。3.1.9 纯牛奶应符合 GB 25190 的规定。3.1.10 鲍鱼汁应符合 GB 10133 的规定。3.1.11 瑶柱干应符合 GB 10136 的规定。3.1.12 冰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13 上述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要求。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容器 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 内容物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形态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固形物/(%)80 亚硝酸盐/(mg/kg)20 唾液酸含量/(mg/100g)80 锡(以Sn计)a/(mg/kg)200 注:a 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3.5 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 3.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5.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3.6 净含量要求 Q/RXY 0001S-2022 4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测定。5.2 理化指标检验 5.2.1 固形物 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亚硝酸盐 按 GB 5009.3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唾液酸含量 按 GB/T 30636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锡 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检验 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负偏差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公司技术检验部门按原辅料要求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 抽样:在成品库同一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5kg 样品供出厂检验,或至少 4kg 样品供型式检验,每批样品不应少于 6 个零售包装。净含量偏差抽样方法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4 每批抽样数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产品方准出厂。6.5 出厂检验 6.5.1 产品出厂前,需每一组批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或报告,方可出厂。6.5.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其他项目作不定期抽检。6.6 型式检验 6.6.1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6.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6.7 判定规则 Q/RXY 0001S-2022 5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直接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可从该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8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由法定检查部门按本标准进行仲裁判定。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和标志:产品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产品的外包装箱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7.2 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4251、GB 4806.9 及相应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其它污染物。7.3.2 成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运,搬运时要小心轻放。7.4 贮存 7.4.1 成品应贮存在冷藏柜或冷库中,冷藏柜或冷库应定期清扫、消毒。7.4.2 成品堆放不得与有易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的物品同仓库存放。7.4.3 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7.4.4 成品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7.4.5 在上述储运条件下,保质期以产品标签标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