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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JJ
0001
S-2023
湿大豆纤维制品
2023
大豆
纤维制品
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PJJ 0001S-2023 _ 湿大豆纤维制品 2023-02-07 发布 2023-02-07 实施_ 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PJJ 0001S-2023 前 言 本标准由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崔红亮。Q/PJJ 0001S-2023 湿大豆纤维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湿大豆纤维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膳食纤维粉为原料,经与生活饮用水混合,并用盐酸(加工助剂)调整 pH 值 5.0以下,110以上高温水解,离心分离出水溶性物质及无机盐后,不溶性纤维经添加食用盐,经剪切研磨、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湿大豆纤维制品(本产品仅用于各类食品加工的配料)。2 要求 2.1 原料要求 2.1.1 大豆膳食纤维粉应符合GB/T 22494的规定。2.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2.1.3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2.1.4 盐酸应符合 GB 1886.9 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状 膏状 取出适量样品,置于洁净卫生的白瓷盘中,肉眼观察其性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87.0 GB 5009.3 总膳食纤维,%5 GB 5009.88 食用盐(以NaCl计),g/100g 15.0 GB 5009.44 总砷(以As计),mg/kg 0.5 GB 5009.11*铅(以Pb计),mg/kg 0.25 GB 5009.12 脲酶试验 阴性 GB/T 5009.183 注:*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的规定。2.4 微生物限量 Q/PJJ 0001S-2023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3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100g 90 GB/T 4789.3-2003 霉菌和酵母,CFU/g 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g 不得检出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25g 不得检出 GB 4789.10 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2.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2.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2.7 其他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型式检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Q/PJJ 0001S-2023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膳食纤维粉为原料,经与生活饮用水混合,并用盐酸(加工助剂)调整 pH 值 5.0以下,110以上高温水解,离心分离出水溶性物质及无机盐后,不溶性纤维经添加食用盐,经剪切研磨、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湿大豆纤维制品(本产品仅用于各类食品加工的配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依据。本标准中的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