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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YT 0001 S-2022 运动营养食品 补充能量类 百香果猴头菇多维营养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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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YT 0001 S-2022 运动营养食品 补充能量类 百香果猴头菇多维营养粉 2022 运动 营养食品 补充 能量 百香果 猴头菇 多维 营养
陕西和元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HYT 0001S2022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百香果猴头菇多维营养粉2022-08-31 发布2022-09-15 实施Q/SHYT陕西和元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41 5 1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5 0 8 2 9Q/SHYT 0001S202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和元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和元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吴李纲。本标准批准人:张哲。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HYT 0001S20222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百香果猴头菇多维营养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百香果猴头菇多维营养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麦芽糊精、低聚异麦芽糖、乳清蛋白、百香果粉、猴头菇粉、麦芽粉、乳双歧杆菌、桑椹粉/桑葚粉、复合营养素(盐酸硫胺素、核黄素、盐酸吡哆醇、氰钴胺、牛磺酸),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香精、果粉,经配料、干混、包装制作而成的百香果猴头菇多维营养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1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1低聚异麦芽糖GB/T 20882.6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GB 24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 5009.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 500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Q/SHYT 0001S20223GB 5009.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GB 5413.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T/ZHCA 103猴头菇粉及猴头菇提取物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2.6 的规定。3.1.2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的规定。3.1.3乳清蛋白粉:应符合 GB 11674 的规定。3.1.4百香果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5桑椹粉/桑葚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6猴头菇粉:应符合 T/ZHCA 103 的规定。3.1.7麦芽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及附录A 的规定。3.1.8乳双歧杆菌:应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QB/T 4575-2013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的规定。3.1.9复合营养素:应符合 GB 26687 及附录 B 的规定。3.1.10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项目要求色泽呈浅褐色至褐色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冲调后,无异味组织状态干燥均匀的粉末,无结块冲调性冲调后无团块,允许杯底有少量沉淀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项目指标每100g每100kJQ/SHYT 0001S20224项目指标每100g每100kJ能量/(kJ)1496-1950水分/(g)7.0蛋白质a/(g)30.02.0脂肪/(g)10.00.7碳水化合物/(g)603.0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1020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的比例/(%)60钠/(mg)100.5维生素B1/(mg)1-100.05-0.67维生素B2/(mg)1-50.05-0.33维生素B6/(mg)1-50.05-0.33维生素B12/(g)2-100.1-0.67牛磺酸/(g)0-1.50-0.1粗多糖/(g)0.50.02注:a蛋白质折算系数为 6.25。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项目指标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0.43.5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项目指标黄曲霉毒素 M1/(g/kg)0.53.6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 5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2101003.7乳酸菌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 6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乳酸菌/(CFU/g)1.01063.8净含量Q/SHYT 0001S20225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9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9.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9.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和 GB 14880 的规定。3.9.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3.10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4.1.1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杂质:取适量样品散放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状态和杂质,然后嗅其气味,尝其滋味。4.1.2冲调性:取约 5g 被测样品于 250mL 烧杯中,用约 80mL 左右温度 6070左右的温开水冲调,用搅拌棒搅拌均匀后,使溶液温度不低于 45,3 分钟内观察样品分散溶解状况,嗅其气味,尝其滋味。4.2理化指标4.2.1能量:能量的计算按每 100g 产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乘以各自相应的能量系数 17kJ/g、37kJ/g、17kJ/g,所得之和为 kJ/100g 值。4.2.2水分:按 GB 5009.3 执行。4.2.3蛋白质:按 GB 5009.5 执行。4.2.4脂肪:按 GB 5009.6 执行。4.2.5碳水化合物:碳水化合物的含量 A1,按式(1)计算:A1=100-(A2+A3+A4+A5)(1)式中:A1碳水化合物的含量,g/100g;A2蛋白质的含量,g/100g;A3脂肪的含量,g/100g;A4水分的含量,g/100g;A5灰分的含量,g/100g。4.2.6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按每 100g 产品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乘以能量系数 17kJ/g 为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4.2.7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的比值:按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除以总能量的比值进行计算。4.2.8钠:按 GB 5009.91 执行。4.2.9维生素 B1:按 GB 5009.84 执行4.2.10维生素 B2:按 GB 5009.85 执行。4.2.11维生素 B6:按 GB 5009.154 执行。4.2.12维生素 B12:按 GB 5413.14 执行。4.2.13牛磺酸:按 GB 5009.169 执行。4.2.14粗多糖: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2002 版(王光亚主编)中粗多糖的测定方法或 SN/T4260 执行。4.3污染物限量4.3.1总砷:按 GB 5009.11 执行。4.3.2铅:按 GB 5009.12 执行。4.4真菌毒素限量Q/SHYT 0001S202264.4.1黄曲霉毒素 M1:按 GB 5009.24 执行。4.5微生物限量4.5.1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5.2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执行。4.5.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中的平板计数法执行。4.6乳酸菌:按 GB 4789.35 执行。4.7净含量: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和抽样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进行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200个销售包装,抽样数量为16个销售包装。所抽取的样品分成2份,1份为10个作为检验用样品,1份为6个作为备查样品。5.2出厂检验5.2.1每批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方可出厂。5.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净含量。5.3型式检验5.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3.23.7 的全部项目。5.3.2一般情况下,每年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且不得复检。5.4.3在产品的保质期内,检验值与产品标签标示值的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 GB 13432 中 4.3.3 的规定,并且所有检验值均应在本标准规定范围内。6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签标识6.1.1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13432、GB 24154 和 GB 7718 的规定。营养素含量标识还可增加“每 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产品类别: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适宜人群:补充能量类人群。不适宜人群:婴幼儿。本品每日建议食用量 20-40g。6.1.2外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6.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 GB 4806.1 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内包装用食品级复合铝膜袋应符合 GB 4806.7 或 GB 9683 或 GB/T 28118 的规定,产品外包装用纸盒应符合 GB 4806.8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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