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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RGQ
0002
S-2022
枸杞糖肽片压片糖果
2022
枸杞
糖肽
压片
糖果
备案号:QB64/0324S-2022Q/TRGQ宁夏天仁枸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RGQ 0002S2022枸杞糖肽片(压片糖果)2022-06-29发布2022-06-29实施宁夏天仁枸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布Q/TRGQ 0002S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编写。本标准代替Q/TRGQ 0002S2020 枸杞糖肽片(压片糖果);本标准与Q/TRGQ 0002S2020枸杞糖肽片(压片糖果)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删减了“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参照 GB9678.1-2003糖果卫生标准确定”,增加了“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本标准用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代替了“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微生物指标本标准由宁夏天仁枸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天仁枸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哲雄、樊福、陈宝东。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TRGQ 0002S2022枸杞糖肽片(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枸杞糖肽片(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枸杞糖肽粉为原料,加入辅料后,经配料、混合、制粒、压片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枸杞糖肽片(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枸杞糖肽粉及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枸杞糖肽片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组织状态片状,组织紧密,有一定硬度,片形大小均匀一致,无缺角和裂缝,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滋味气味具有枸杞糖肽片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Q/TRGQ 0002S2022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5.0铅(以 Pb 计),mg/kg0.5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1000大肠菌群,MPN/g34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中的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中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指标用感官检验。6.2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测定。6.3铅按 GB 5009.12 规定方法测定。6.4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执行。6.5大肠菌群按 GB 4789.3规定执行。Q/TRGQ 0002S20227检验规则7.1以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 500g 进行检验。每批产品经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2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8.2包装8.2.1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8.2.2外包装用纸箱装,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3运输在运输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防止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8.4贮存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本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