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SBWY
0004
S-2022
陈皮乌鸡汤
2022
陈皮
乌鸡汤
Q/SBWY陕西百味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BWY0004S2022陈皮乌鸡汤2022-08-20 发布2022-09-20 实施陕西百味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发布布Q/6 1 0 0 0 0-1 42 3 3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5 0 9 1 6Q/SBWY0004S-2022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百味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百味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顺剑、马小丽、杨彩慧、李丽华。本标准批准人:袁国强本标准首次发布。Q/SBWY0004S-20221陈皮乌鸡汤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陈皮乌鸡汤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略阳乌鸡、纯净水、陈皮(橘皮)、山药、枸杞、砂仁、食用盐、乌鸡膏为原料,经前处理、配料、熬制、灌装、杀菌、包装制成的陈皮乌鸡汤。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4251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GB/T 18672枸杞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345包装容器铝易开盖钢制两片罐DB61/T 1211地理标志产品略阳乌鸡SB/T 10371鸡精调味料QB 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Q/SBWY0004S-20222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略阳乌鸡:应符合 DB61/T 1211 及 GB 2707 的规定。3.1.2 纯净水:应符合 GB 19298 的规定。3.1.3 陈皮(橘皮)、山药、砂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的规定。3.1.4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5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6 乌鸡膏:应符合 SB/T 10371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黄酮/(mg/100g)30.0固形物含量/(%)20.0钙(以Ca计)/(mg/kg)20.0氯化钠含量/(%)5.0总砷(以As计)/(mg/kg)0.4铅(以Pb计)/(mg/kg)0.3镉(以Cd计)/(mg/kg)0.1铬(以Cr计)/(mg/kg)1.0锡(以Sn计)/(mg/kg)2503.4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3.5 净含量允差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项目要求内容物色泽汤汁呈酱褐色或黄褐色气味和滋味具有陈皮乌鸡汤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陈皮乌鸡汤应有的形态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容器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Q/SBWY0004S-202233.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3.7 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GB 2762、GB 2761、GB 2763的规定。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8950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感官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测定。4.2 理化指标4.2.1 总黄酮按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 年版)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固形物含量按照 GB/T 10786 中 4.2.2 或 QB 1007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钙按照 GB 5009.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 氯化钠含量按照 GB 5009.44 规定的方法测定。4.2.5 总砷按照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4.2.6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7 镉按照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4.2.8 铬按照GB 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4.2.9 锡按照GB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微生物限量4.3.1 商业无菌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4.4 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检验规则5.1 组批同一生产期内所生产的、同一类别、且经包装出厂的、规格相同的产品为同一批。Q/SBWY0004S-202245.2 抽样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罐,随机抽取 18 罐,样品分成 2 份,1份检验,1 份备查。5.3 出厂检验5.3.1 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的批次。5.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氯化钠含量、商业无菌。5.3.3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4 型式检验5.4.1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的3.23.5内容。5.4.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5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中所有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产品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 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GB 4806.1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包装用金属罐应符合GB/T 14251或GB/T 29345或GB 4806.9的规定,包装应完整、严密,无漏洒现象,图案应清晰完整。外包装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3 运输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注意轻拿轻放;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运输。6.4 贮存产品应在常温、清洁、干燥、通风、避光、无虫害、无鼠害的仓库内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