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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ZS 0001 S-2022 黄米面(黍米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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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ZS 0001 S-2022 黄米面黍米面 2022 黄米 米面
2022-04-10 发布2022-04-10 实施Q/QZS孟村回族自治县千钟粟米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QZS 0001S-2022黄米面(黍米面)孟孟村村回回族族自自治治县县千千钟钟粟粟米米业业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06.04.01备 案 号:130460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5月20日 有效日期:2027年05月19日 Q/QZS 0001S-2022I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国家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参考了GB/T 10463玉米粉,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千钟粟米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孟村回族自治县千钟粟米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秀丽。本标准于2022年04月10日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千钟粟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刚赵刚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22年04月10日首次发布。Q/QZS 0001S-20221黄米面(黍米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米面(黍米面)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黍米为原料,经过清理、研磨、包装制成的黄米面(黍米面)。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491粮食、油料检验 钎样、分样法GB/T 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507粮油检验粉类粗细度测定GB/T 5508粮食、油料检验粉类含砂量测定法GB/T 5509粮油检验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GB/T 5510粮食、油料检验脂肪酸值测定法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3356黍米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7109粮食销售包装GB 232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QZS 0001S-2022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黍米应符合 GB/T 13356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黄色或浅黄色、均匀一致GB/T 5492组织状态呈干燥疏松的粉末状或微粒状,无结块,无霉变气味和滋味具有本品固有的香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将样品置于白纸上,目测法检查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4.0GB 5009.3灰分(以干基计)/%3.0GB 5009.4含砂量/(%)0.02GB/T 5508粗细度/(CQ10)全部通过GB/T 5507磁性金属物/(g/kg)0.003GB/T 5509脂肪酸值(以干基计)/(mg/100g)80GB/T 5510总砷(以 As 计)/(mg/kg)0.5GB 5009.11铬(以 Cr 计)/(mg/kg)0.8GB 5009.123镉(以 Cd 计)/(mg/kg)0.1GB 5009.15铅(以 Pb 计)/(mg/kg)0.2GB 5009.12赭曲霉毒素A/(g/kg)5.0GB 5009.96滴滴涕/(mg/kg)0.05GB/T 5009.19六六六/(mg/kg)0.05GB/T 5009.19甲基毒死蜱/(mg/kg)5GB 23200.9溴氰菊酯/(mg/kg)0.5GB 23200.9注:其他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指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4净含量Q/QZS 0001S-20223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检测按JJF 1070规定进行。4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5.2抽样方法和数量按 GB/T 5491 的规定执行。抽样量不少于 2kg,平均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留样。5.3出厂检验5.3.1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粗细度、灰分、净含量。5.3.2每批产品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4型式检验5.4.1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5.4.2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更改主要原辅料或关键工艺(或设备)时;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对不合格项目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6.1标识6.1.1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6.1.2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6.2包装Q/QZS 0001S-20224包装应符合GB 17109的规定。6.3贮存产品应在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无鼠害的库房内贮存,并离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性的物品混贮。6.4运输本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干燥,严禁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物品混运。6.5保质期在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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