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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LSY
00019
S-2023
植物提取固体饮料
2023
植物
提取
固体
饮料
Q/SLSY00019S2023甘肃寿鹿山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LSY甘肃寿鹿山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寿鹿山药业有限公司发布2023-01-06 发布2023-01-06 实施植物提取固体饮料Q/SLSY00019S2023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产品分类 24 技术要求 25 食品添加剂 3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7 检验规则 3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9 保质期 4Q/SLSY00019S2023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寿鹿山药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云本标准于2023年01月06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SLSY00019S20231植物提取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提取固体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葡萄干为主要原料,经净选、粉碎。枸杞、红枣、菊花、桑叶、桑葚干、金银花、酸枣仁、山楂干、葛根、茯苓、甘草、菊花、番茄干、干薄荷、桂圆肉、决明子、肉苁蓉,经提取、混合,辅以大豆肽粉、低聚异麦芽糖,混匀、烘干、杀菌、分装等工艺而制成的植物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835干制红枣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 18672枸杞GB/T 18862地理标志产品 杭白菊GB/T 20353地理标志产品 怀菊花GB/T 20359地理标志产品 黄山贡菊GB/T 20881低聚异麦芽糖GB/T 22244保健食品中前花青素的测定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SLSY00019S20232GB/T 32736干薄荷NY/T 1393脱水蔬菜 茄果类DBS62/00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金银花DBS62/00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苁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按配方不同,产品分为5种。3.1 聚合舒眠:葡萄干、酸枣仁、茯苓、菊花、红枣、桂圆肉、大豆肽粉、低聚异麦芽糖。3.2 聚合倍健:葡萄干、番茄干、葛根、桑葚干、枸杞、大豆肽粉、低聚异麦芽糖。3.3 聚合倍康:葡萄干、菊花、金银花、桑叶、甘草、桑葚干、干薄荷、大豆肽粉、低聚异麦芽糖。3.4 聚合丽颜:葡萄干、茯苓、桑葚干、红枣、菊花、干薄荷、枸杞、大豆肽粉、低聚异麦芽糖。3.5 聚合长青:葡萄干、决明子、肉苁蓉、大豆肽粉、低聚异麦芽糖。4技术要求4.1 原料4.1.1 葡萄干:应符合GB 16325的规定。4.2 辅料:4.2.1 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4.2.2 菊花:应符合GB/T 20359或GB/T 20353或GB/T 18862的规定。4.2.3 桂圆肉、桑葚干、山楂干:应符合GB 16325的规定。4.2.4 红枣:应符合GB/T 5835的规定。4.2.5 茯苓、酸枣仁、桑叶、葛根、茯苓、甘草、决明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规定。4.2.6 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1的要求。4.2.7 大豆肽粉:应符合GB/T 22492的要求。4.2.8 金银花:应符合DBS62/005的规定。4.2.9 干薄荷:应符合GB/T 32736的规定。4.2.10 肉苁蓉:应符合DBS62/009的规定。4.2.11 番茄干:应符合NY/T 1393的规定。4.3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各品种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GB 7101滋味、气味具有各品种特有的香气,酸甜适口,微苦涩、无异味状态固体粉末状、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Q/SLSY00019S202334.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原花青素,/kg10GB/T 22244水分,g/100g7.0GB 5009.34.5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0.8GB 5009.124.6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05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 第二法霉菌,CFU/g5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GB 4789.4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 4789.21 执行。4.7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规定。7检验规则7.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7.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5盒(袋),10盒(袋)用于检验,5盒(袋)留样。7.3出厂检验Q/SLSY00019S202347.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并附有合格证。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7.4 型式检验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4.24.7全部检验项目。7.5 判定规则7.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或GB 4806.7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8.3 运输8.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8.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