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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HLA 0003 S-2019 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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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HLA 0003 S-2019 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 2019 酸枣仁 颗粒 固体 饮料
Q/THLA0003S-2019223648S20192019120420221203Q/THLA备案号:223648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 03 日通化市力安生物高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HLA0003S-2019代替Q/THLA0003S-2016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2019-11-18 发布2019-11-30 实施通化市力安生物高科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THLA0003S-20191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酸枣仁、益智仁、桃仁、百合、龙眼肉、莲子、茯苓、玉米淀粉、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经植物原料挑选、清洗、提取、干燥、粉碎、混合、制粒、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落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塑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Q/THLA0003S-20192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T 1504莲子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2015年版)酸枣仁、益智仁、桃仁、百合、龙眼肉、茯苓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分为:酸枣仁颗粒(1)、酸枣仁颗粒(2)、3.1 酸枣仁颗粒(1)以酸枣仁、益智仁、桃仁、百合、玉米淀粉、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经植物原料挑选、清洗、提取、干燥、粉碎、混合、制粒、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3.2 酸枣仁颗粒(2)以酸枣仁、龙眼肉、莲子、茯苓、玉米淀粉、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经植物原料挑选、清洗、提取、干燥、粉碎、混合、制粒、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4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酸枣仁、益智仁、桃仁、百合、龙眼肉、茯苓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的规定。4.1.2 莲子应符合 NY/T 1504 的规定。4.1.3 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4.1.4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规定。4.1.5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棕褐色,色泽均匀取 5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标示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呈粗细度均匀的细小颗粒滋、气味味甜微苦,无焦糊、酸败及其他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Q/THLA0003S-20193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3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95GB 5009.124.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处理。4.6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致病菌限量项目致病菌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 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Q/THLA0003S-20194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7.2型式检验7.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7.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表 6 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本,样本以盒为单位。表 6抽样表批量1500 箱1500 箱样本大小 n(盒)50g/盒1050g/盒1250g/盒850g/盒107.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 标签式样8.1.1 食品名称: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1)配料表:酸枣仁、益智仁、桃仁、百合、玉米淀粉、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使用方法及使用量:一次一袋,一日两次,温开水送服。净含量/规格:2.5g/袋、5g/袋或依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企业:通化市力安生物高科有限公司。地址:通化市佐安路155号1-2。联系方式:0435-3215077。生产日期:见喷码。贮存条件:密封、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Q/THLA0003S-20195产品标准号:Q/THLA0003S。8.1.2 食品名称: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2)配料表:酸枣仁、龙眼肉、莲子、茯苓、玉米淀粉、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使用方法及使用量:一次一袋,一日两次,温开水送服。净含量/规格:2.5g/袋、5g/袋或依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企业:通化市力安生物高科有限公司地址:通化市佐安路155号1-2联系方式:0435-3215077。生产日期:见喷码。贮存条件:密封、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Q/THLA0003S。8.2 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表 8 的规定。表 7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1)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455 千焦(KJ)17%蛋白质11.7 克(g)20%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73.9 克(g)25%钠50 毫克(mg)3%表 8 酸枣仁颗粒(固体饮料)(2)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457 千焦(KJ)17%蛋白质12.2 克(g)20%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73.5 克(g)25%钠53 毫克(mg)3%9包装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或符合C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避免日晒雨淋。11 贮存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Q/THLA0003S-2019612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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