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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DFH 0013 S-2023 人参肽诺丽果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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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DFH 0013 S-2023 人参肽诺丽果粉 2023 人参 肽诺丽果粉
新模板标记勿删Q/TDFHQ/TDFH0013S-2023代替Q/TDFH0013S-2020人参肽诺丽果粉2023-01-10 发布2023-01-2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TDFH0013S-2023220096S-20232023 01282026 0127Q/TDFH0013S-20231人参肽诺丽果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诺丽果粉和人参肽粉为原料,添加海藻糖、芒果粉、甜玉米粉、-氨基丁酸、L-苹果酸、可溶性大豆多糖、甜菊糖苷、食品用香精,经混合、粉碎、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人参肽诺丽果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L-苹果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QB/T 4587-氨基丁酸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甜菊糖苷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0789饮料通则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Q/TDFH0013S-20232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23529海藻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 318人参制品LS/T 3301可溶性大豆多糖Q/TDFH0006S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标准人参肽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新资源食品诺丽果浆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诺丽果粉应符合 GB/T 29602 和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9 号的规定。3.1.2海藻糖应符合 GB/T 23529 的规定。3.1.3芒果粉、甜玉米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4人参肽粉应符合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DFH0006S 的规定。3.1.5-氨基丁酸应符合 QB/T 4587 的规定。3.1.6L-苹果酸应符合 GB 1886.40 的规定。3.1.7可溶性大豆多糖应符合 LS/T 3301 的规定。3.1.8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3.1.9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黄色取5g左右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述的使用方法于透明的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粗细均匀,粉状,无霉变、无结块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无异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03NY 318 附录BQ/TDFH0013S-2023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注 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注 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L-苹果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可溶性大豆多糖增稠剂稀释后10g/kg-LS/T 3301 附录 A甜菊糖苷(以甜菊醇当量计)甜味剂稀释后0.2g/kg-GB 8270 附录 A食品用香精增香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Q/TDFH0013S-20234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产品按照 GB/T 2828.1 和 GB/T 2829 规定方法进行抽样。按表 6 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品,样品以盒为单位。表 6抽样数量批量1500盒1500盒样本大小n(盒)50g/盒1050g/盒1250g/盒850g/盒10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肽诺丽果粉配料表:诺丽果粉、海藻糖、芒果粉、甜玉米粉、人参肽粉、-氨基丁酸、L-苹果酸、可溶性大豆多糖、甜菊糖苷、食品用香精。产地:吉林省通化市净含量/规格:依据实际生产标注生产企业: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东方红街 588 号(过湾湾川大桥左行 500 米)联系方式:0435-5765555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22050249480产品标准代号:Q/TDFH0013SQ/TDFH0013S-20235食用方法:取1袋本品加入温水150毫升,摇晃均匀后即可饮用,每日2袋。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人工种植)食用量3克/天,每100克产品中添加人参(人工种植)4克。-氨基丁酸食用量500毫克/天,每100克产品中添加-氨基丁酸8.3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569 千焦19%蛋白质10.5 克18%脂肪0 克0%碳水化合物81.8 克27%钠116 毫克6%8包装包装袋选用食品用塑料与铝塑复合膜、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产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一定距离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淆。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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