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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W
0009
S-2019
速溶茶粉
2019
速溶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TWQ/TW 0009 S-2019代替 Q/TW 0009 S-2016速溶茶粉2019-3-1 发布2019-5-1 实施东莞捷荣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190098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3月26日Q/TWQ/TW 00000909 S S 2012019 9I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本标准替代 Q/TW 0009 S-2016速溶茶粉本标准与 Q/TW 0009 S-2016速溶茶粉的主要差异如下:修订了 1.0 范围修订了 4 产品分类、5 技术要求、8 检验规则、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由东莞捷荣食品有限公司品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东莞捷荣食品有限公司品管部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泽洪、蔡婉玲、范友香。本标准首次发布为:Q/TW 0009 S-2013Q/TWQ/TW 00000909 S S 2012019 91速溶茶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速溶茶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速溶红茶、速溶绿茶、速溶乌龙茶、速溶黑茶、速溶白茶、速溶黄茶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等中的一种或以上,经配料、混合、包装等工艺配制成,或是由速溶茶粉分装加工的速溶茶粉。2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的测定GB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13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GB 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Q/TWQ/TW 00000909 S S 2012019 92GB/T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 659茶叶中铬、镉、汞、砷及氟化物限量QB/T 4067食品工业用速溶茶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黄茶是以茶树的茶叶、嫩茎为原料,经杀青、揉捻、闷黄、干燥等特定工艺制成的黄茶。4产品分类4.1 速溶红茶粉以速溶红茶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经加工等工艺均匀拼配制成的速溶红茶粉,或由速溶红茶粉分装制成的速溶红茶粉。4.2 速溶绿茶粉以速溶绿茶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经加工等工艺均匀拼配制成的速溶绿茶粉,或由速溶绿茶粉分装制成的速溶绿茶粉。4.3 速溶乌龙茶粉以速溶乌龙茶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经加工等工艺均匀拼配制成的速溶乌龙茶粉,或由速溶乌龙茶粉分装制成的速溶乌龙茶粉。4.4 速溶黑茶粉以速溶黑茶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经加工等工艺均匀拼配制成的速溶黑茶粉,或由速溶黑茶粉分装制成的速溶黑茶粉。4.5 速溶白茶粉以速溶白茶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经加工等工艺均匀拼配制成的速溶白茶粉,或由速溶白茶粉分装制成的速溶白茶粉。4.6 速溶黄茶粉以速溶黄茶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经加工等工艺均匀拼配制成的速溶黄茶粉,或由速溶黄茶粉分装制成的速溶黄茶粉。5技术要求5.1原辅料质量要求Q/TWQ/TW 00000909 S S 2012019 935.1.1 速溶红茶、速溶黑茶、速溶绿茶、速溶乌龙茶、速溶白茶、速溶黄茶应符合QB/T 4067、GB 2760、GB 2762、GB 2763的要求。5.1.2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GB 15203 的要求。5.1.3 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1886.28 的要求。5.1.4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5.2感官要求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速溶红茶粉浅棕色至红褐色速溶绿茶粉浅绿色至黄褐色速溶乌龙茶粉浅棕色至棕褐色速溶黑茶粉浅棕色至深棕褐色速溶白茶粉浅灰色至黄褐色速溶黄茶粉浅黄色至棕褐色滋味及气味应有本品具有的滋味和香气,无异味、无异臭组织形态干燥松散粉末、无结块杂质无外来杂质、无霉变冲调性加入一定量的开水轻轻搅拌30秒到1分钟之内完全溶解即可。5.3 理化指标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5.0总灰分(g/100g)8.0茶多酚/(g/100g)速溶红茶粉5.0速溶绿茶粉12.0速溶乌龙茶粉12.0速溶黑茶粉12.0速溶白茶粉8.0速溶黄茶粉8.0铅(以pb计)(mg/kg)0.95.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表 4 规定。表 3 指示菌指标项目指标ncmMQ/TWQ/TW 00000909 S S 2012019 94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50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表 4 致病菌指标项目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CFU/g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5.5 食品食品添加剂添加剂的的使用应符合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的规定规定。5.6 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方法7.1 感官检验按 GB/T 29602 的规定执行。7.2 理化指标7.2.1 水分检验按 GB 5009.3 中规定的方法执行。7.2.2 总灰分按 GB 5009.4 中的方法执行。7.2.3 茶多酚按GB/T 8313 中规定的方法执行。7.2.4 铅按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执行。7.3 微生物指标7.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执行7.3.2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执行。7.3.3 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执行。7.3.4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执行。7.3.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执行。7.4 净含量按 JJF1070 的规定执行。8.检验规则8.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8.2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由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Q/TWQ/TW 00000909 S S 2012019 958.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2至5.5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半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8.4 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8.5 抽样方法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为产品总数的千分之一,不满一千者以一千计。8.6 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应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加倍抽样对同批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9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标志、标签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9.2 包装9.2.1外包装使用的瓦楞纸箱所用材料卫生要求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9.2.2内包装使用的铝塑复合食品包装袋所用材料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9.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9.4贮存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干净、无异味的地方。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混放。9.5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依产品包装及特性,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至24个月。产品保质期按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