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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KT 0014 S-2022 运动营养食品 补充蛋白质类 天赐源®蛋白质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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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KT 0014 S-2022 运动营养食品 补充蛋白质类 天赐源®蛋白质粉 2022 运动 营养食品 补充 蛋白质 天赐 174
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蛋白质类天赐源蛋白质粉2022-12-13 发布2022-12-13 实施Q/SXKT陕西凯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XKT 0014S2022陕西凯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6 1 0 0 0 0-1 46 8 0 S-2 0 2 3有效期至 2 0 2 6 0 1 1 6Q/SXKT 0014S2022I前言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 要求编写。本文件由陕西凯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葛素敏。本文件批准人:臧磊。本文件系首次发布。Q/SXKT 0014S20221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蛋白质类天赐源蛋白质粉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天赐源蛋白质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大豆分离蛋白粉、浓缩乳清蛋白粉、低聚异麦芽糖为主要原料,经配料、混合、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天赐源蛋白质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1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03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4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0881低聚异麦芽糖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GB 5009.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Q/SXKT 0014S20222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QB/T 2250单面白纸板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3.1.1 大豆分离蛋白粉:符合GB 20371的规定。3.1.2 乳清蛋白:符合GB 11674的规定。3.1.3 低聚异麦芽糖:符合GB/T 20881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外观、色泽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冲调后,无异味状态干燥均匀的粉末,无结块冲调性冲调后无团块,允许杯底有少量沉淀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7.0蛋白质a/(g/100g)50.0脂肪/(g/100g)6.0a蛋白质折算系数为 6.25。3.4 污染物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污染物指标项目指标铅(以Pb计)/mg/kg0.5总砷(以As计)/mg/kg0.43.5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真菌毒素限量项目指标黄曲霉毒素 M1/(g/kg)0.5黄曲霉毒素 B1/(g/kg)0.53.6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微生物指标Q/SXKT 0014S20223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21090菌落总数/(CFU/g)5210001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3.7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8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8.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8.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8.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3.9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检验方法4.1 感官要求取最小销售单位的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瓶中,在自然光线下仔细观察样品的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取约 5g 被测样品于 250mL 烧杯中,用约 80mL 左右温度 60-70左右的温开水冲调,用搅拌棒搅拌均匀后,使溶液温度不低于 45,3 分钟内观察样品分散溶解状况,嗅其气味,尝其滋味。4.2 理化指标4.2.1 水分:按 GB 5009.3 执行。4.2.2 蛋白质:按 GB 5009.5 执行。4.2.3 脂肪:按 GB 5009.6 执行。4.3 污染物限量4.3.1 总砷:按 GB 5009.11 执行。4.3.2 铅:按 GB 5009.12 执行。4.4 真菌毒素限量4.4.1 黄曲霉毒素 M1:按 GB 5009.24 执行4.4.2 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执行。4.5 微生物限量4.5.1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测定。4.5.2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5.3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规定中的平板计数法执行。4.5.4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5.5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中的平板计数法执行。4.6净含量允差: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5.1 组批及抽样5.1.1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批次投料完成全部生产程序并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5.1.2 抽样从成品库同批产品中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取抽检所需样品 3 倍的样品进行检验。5.2 出厂检验Q/SXKT 0014S202245.2.1 产品由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3 型式检验5.3.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 3.2-3.7 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5.3.2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更换重要生产设备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5.4 判定规则5.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5.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5.4.3 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4.4 在产品的保质期内,检验值与产品标签标示值的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 GB 13432 中 4.3.3 的规定,并且所有检验值均应在本标准规定范围内。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 标志、标签6.1.1 标签: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13432、GB 24154 和 GB 7718 的规定。还应标明,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蛋白质类),适宜人群:运动人群(需要补充蛋白质类营养素的运动人群)。本品每日建议食用量 20g。6.1.2 外包装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6.2.1 内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 GB 4806.1 或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内包装应符合 GB 4806.7 或 GB 4806.9 或 GB/T 28118 的规定。6.2.2 中包装:中包装为纸盒包装,材质为单面白板纸,应符合 QB/T 2250 的规定。6.2.3 外包装:外包装采用瓦楞纸板,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规定。6.3 运输6.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6.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6.4 贮存6.4.1 产品应密封贮存于遮光、阴凉干燥处,不得露天堆放,库内应通风良好,不得与有毒害、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存放。6.4.2 堆放高度以箱体不受压,不变形为准,堆放整齐,应留有一定距离,离墙、屋顶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6.4.3 本品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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