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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LSP 0008 S-2022 糯(粘)米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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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LSP 0008 S-2022 糯粘米粉 2022 米粉
Q/SLSP福 建省 双 龙 食 品 有 限责 任公 司企 业 标 准Q/SLSP 0008S2022糯(粘)米粉2022-07-11 发布2022-08-10 实施福建省双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SLSP 0008S2022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22 年 07 月 11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省双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双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清楠。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LSP 0008S20221糯(粘)米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糯(粘)米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包装糯米粉或粘米粉或圆仔粉经分装而成的小包装糯(粘)米粉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GB/T 5507 粮油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GB/T 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GB/T 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GB/T 5510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脂肪酸值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产品分类根据原料大米类型分类。3.1糯米粉:以糯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LSP 0008S202223.2粘米粉(或大米粉):以粳米或籼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3.3圆仔粉:以粘米(粳米、籼米)、糯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大包装糯米粉、大包装粘米粉、大包装圆仔粉:质量安全、使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或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要求。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白色,色泽均匀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呈干燥疏松的粉末状,无霉变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粗细度全部通过 CQ10 号筛水分/(g/100 g)13灰分(以干基计)/(g/100 g)1.5含砂量/(g/100 g)0.02磁性金属物/(g/kg)0.003脂肪酸值(干基)(以 KOH 计)/(mg/100 g)80铅(以 Pb 计)/(mg/kg)0.2黄曲霉毒素 B1/(g/kg)10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注:农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要求。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5食品添加剂4.5.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LSP 0008S20223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检验取适量样品打开内包装,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闻气味。6.2理化检验6.2.1粗细度:按 GB/T 5507 规定的方法检验。6.2.2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6.2.3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检验。6.2.4含砂量:按 GB/T 5508 规定的方法检验。6.2.5磁性金属物:按 GB/T 5509 规定的方法检验。6.2.6脂肪酸值:按 GB/T 5510 规定的方法检验。6.2.7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6.2.8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检验。6.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7.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7.3抽样按 GB/T 5491 规定的方法执行。7.4产品检验7.4.1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4.2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灰分、粗细度。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LSP 0008S202247.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5判定规则7.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5.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8.1标签和标志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包装8.2.1内包装材料为复合食品包装袋或编织袋或相应食品包装容器材料,应符合 GB 9683、GB/T 8946或相应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8.2.2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8.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8.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8.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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