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SHS
0004
S-2022
调味动物油脂制品
2022
调味
动物
油脂
制品
社旗县鸿源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HS 0004S-2022 _ 调味动物油脂制品 2022-09-29 发布 2022-09-29 实施_ 社旗县鸿源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SHS 0004S-2022 前 言 本标准由社旗县鸿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刘全华。Q/SHS 0004S-2022 调味动物油脂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动物油脂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牛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鸡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羊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鸭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鹅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修整、洗涤、绞碎、熔炼、精炼或不精炼,添加或不添加起酥油、大豆油、棕榈油、棉籽油、椰子油、菜籽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藤椒油、麻椒油、花椒油、荆芥油、蒜油、葱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中的一种或几种,过滤、冷却、包装加工而成的调味动物油脂制品。根据添加原料不同分为:调味食用猪油、调味食用牛油、调味食用鸡油、调味食用鸭油、调味食用羊油、调味食用鹅油、藤椒猪油、麻椒猪油、花椒猪油、荆芥猪油、蒜香猪油、葱香猪油、藤椒牛油、麻椒牛油、花椒牛油、荆芥牛油、蒜香牛油、葱香牛油、藤椒鸡油、麻椒鸡油、花椒鸡油、荆芥鸡油、蒜香鸡油、葱香鸡油、食用动物调味油。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 鲜(冻)猪副产品、鲜(冻)牛副产品、鲜(冻)羊副产品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2.1.2 鲜(冻)鸡副产品、鲜(冻)鸭副产品、鲜(冻)鹅副产品应符合 GB 16869 和 GB 2707 的要求。2.1.3 起酥油应符合 GB/T 38069 的规定。2.1.4 大豆油应符合 GB/T 1535 和 GB 2716 的规定。2.1.5 棕榈油应符合 GB/T 15680 和 GB 2716 的规定。2.1.6 棉籽油应符合 GB/T 1537 和 GB 2716 的规定。2.1.7 椰子油应符合 NY/T 230 和 GB 2716 的规定。2.1.8 菜籽油应符合 GB/T 1536 和 GB 2716 的规定。2.1.9 藤椒油、麻椒油、花椒油、荆芥油、蒜油、葱油应符合 NY/T 2111 的规定。2.1.10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应符合 GB 1886.12 的规定。2.1.11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应符合 GB 1900 的规定。2.1.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Q/SHS 0004S-2022 性 状 常温下液态至软膏状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性状。将试样置于 50mL烧杯中,水溶加热至 50C,用玻璃棒搅拌,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色 泽 白色至微黄色、无霉斑 气、滋 味 具有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酸败、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及挥发物,g/100g 0.8 GB 5009.236 酸价(KOH),mg/g 2.5 GB 5009.229 过氧化值,g/100g 0.20 GB 5009.227 丙二醛,mg/100g 0.25 GB 5009.181 总砷(以 As 计),mg/kg 0.1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kg 0.08 GB 5009.12*苯并a芘,g/kg 8 GB 5009.27 二丁基羟基甲苯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g/kg 0.2 GB 5009.32 丁基羟基茴香醚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g/kg 0.2 GB 5009.32 注:*该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a 仅适用于添加相应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检验。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在 GB 2760 规定的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2.4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2.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2.6 其他要求 应符合 GB 2760、GB 2762 和 GB 31650 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酸价、过氧化值。型式检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Q/SHS 0004S-2022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牛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鸡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羊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鸭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鹅副产品(骨肉、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修整、洗涤、绞碎、熔炼、精炼或不精炼,添加或不添加起酥油、大豆油、棕榈油、棉籽油、椰子油、菜籽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藤椒油、麻椒油、花椒油、荆芥油、蒜油、葱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中的一种或几种,过滤、冷却、包装加工而成的调味动物油脂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 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社旗县鸿源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