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SHJY 0009 S-2022 运动营养食品 控制能量类-部分代餐 复合膳食纤维营养粉.pdf
下载文档

ID:2661491

大小:270.10KB

页数:8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SHJY 0009 S-2022 运动营养食品 控制能量类-部分代餐 复合膳食纤维营养粉 2022 运动 营养食品 控制 能量 部分 复合 膳食 纤维 营养
陕西恒玖源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HJY 0009S2022运动营养食品控制能量类-部分代餐复合膳食纤维营养粉2022-07-15 发布2022-07-31 实施Q/SHJY陕西恒玖源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3 9 45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5 0 7 1 4Q/SHJY 0009S202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恒玖源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恒玖源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王军锋本标准批准人:高贯敏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HJY 0009S20222运动营养食品控制能量类-部分代餐复合膳食纤维营养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膳食纤维营养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抗性糊精、胶原蛋白肽、菊粉、椰子油微囊粉、话梅粉、栀子粉、干姜粉、火麻仁粉、桃仁粉、郁李仁粉、柠檬酸、人参粉(人工种植)、赤藓糖醇、罗汉果甜苷等,经配料、干混、包装制作而成的复合膳食纤维营养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886.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GB 24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64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含第1号修改单)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GB 5009.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Q/SHJY 0009S20223GB 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NY/T1884绿色食品 果蔬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 第16号)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5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 第17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抗性糊精:应符合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 第 16 号)的规定。3.1.2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3菊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5 号)的规定。3.1.4椰子油微囊粉:应符合 GB 15196 及附录 A 的规定。3.1.5话梅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6栀子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3.1.7干姜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3.1.8火麻仁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3.1.9桃仁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3.1.10郁李仁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3.1.11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12人参粉(人工种植):应符合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 年 第 17 号)的规定。3.1.13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规定。3.1.14罗汉果甜苷:应符合 GB 1886.77 的规定。3.1.15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项目要求色泽具有本品特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组织状态干燥均匀的粉末,无结块冲调性冲调后无团块,允许杯底有少量沉淀Q/SHJY 0009S20224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项目指标每100g每100kJ能量/(kJ)1530-1850水分/(g)7.0蛋白质a/(g)25.0-50.01.4-3.3蛋白质提供的能量/(kJ)425-850蛋白质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比值/(%)25-50脂肪/(g)12.00.8脂肪提供的能量/(kJ)444脂肪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比值/(%)25碳水化合物/(g)38.0-70.02.1-4.6膳食纤维3.00.16钠/(mg)402.1注:a蛋白质折算系数为6.25。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项目指标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0.4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 5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1003.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7.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和 GB 14880 的规定。3.7.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4.1.1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杂质:取适量样品散放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Q/SHJY 0009S20225其色泽、组织状态和杂质,然后嗅其气味,尝其滋味。4.1.2冲调性:取约 5g 被测样品于 250mL 烧杯中,用约 80mL 左右温度 6070左右的温开水冲调,用搅拌棒搅拌均匀后,使溶液温度不低于 45,3 分钟内观察样品分散溶解状况,嗅其气味,尝其滋味。4.2理化指标4.2.1能量:能量的计算按每 100g 产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乘以各自相应的能量系数 17kJ/g、37kJ/g、17kJ/g,所得之和为 kJ/100g 值。4.2.2水分:按 GB 5009.3 执行。4.2.3蛋白质:按 GB 5009.5 执行。4.2.4蛋白质提供的能量:每 100g 产品中蛋白质的含量乘以蛋白质的能量系数 17kJ/g 所得值。4.2.5蛋白质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的比值:按蛋白质提供的能量除以总能量的比值进行计算。4.2.6脂肪:按 GB 5009.6 执行。4.2.7脂肪提供的能量:每 100g 产品中脂肪的含量乘以脂肪的能量系数 37kJ/g 所得值。4.2.8脂肪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的比值:按脂肪提供的能量除以总能量的比值进行计算。4.2.9碳水化合物:碳水化合物的含量 A1,按式(1)计算:A1=100-(A2+A3+A4+A5)(1)式中:A1碳水化合物的含量,g/100g;A2蛋白质的含量,g/100g;A3脂肪的含量,g/100g;A4水分的含量,g/100g;A5灰分的含量,g/100g。4.2.10膳食纤维:按 GB 5009.88 执行。4.2.11钠:按 GB 5009.91 执行。4.3污染物限量4.3.1总砷:按 GB 5009.11 执行。4.3.2铅:按 GB 5009.12 执行。4.4微生物限量4.4.1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4.2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执行。4.4.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中的平板计数法执行。4.5净含量: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和抽样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进行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200个销售包装,抽样数量为16个销售包装。所抽取的样品分成2份,1份为10个作为检验用样品,1份为6个作为备查样品。5.2出厂检验5.2.1每批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方可出厂。5.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微生物、净含量。5.3型式检验5.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3.23.7 的全部项目。5.3.2一般情况下,每年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Q/SHJY 0009S20226b)停产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且不得复检。5.4.3在产品的保质期内,检验值与产品标签标示值的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 GB 13432 中 4.3.3 的规定,并且所有检验值均应在本标准规定范围内。6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签标识6.1.1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13432、GB 24154 和 GB 7718 的规定。营养素含量标识应增加“每 100 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还应标明,产品类别: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控制能量类-部分代餐)。适宜人群:控制能量类人群。因本产品添加菊粉、人参粉(人工种植),菊粉食用量15克/天,人参粉(人工种植)食用量3 克/天。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本产品每日最大食用量不超过 100g。6.1.2外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6.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 GB 4806.1 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内包装应符合 GB 4806.7 或 GB 9683 或 GB/T 28118 的规定,产品外包装用纸盒应符合 GB 4806.8 的规定,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