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TPT 0002 S-2021 鳄鱼酒(露酒).pdf
下载文档

ID:2661405

大小:2.22MB

页数:7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TPT 0002 S-2021 鳄鱼酒露酒 2021 鳄鱼 露酒
Ics Q/TPT 广曲泰菩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食 鳄鱼酒(露酒)添钮企业标准备案号 4512i S-2021 有效期至)O)6明邓 2021一12-0,发布?2022一0,一5实施 广西泰菩堂、t口不斗乡支疚限公司 发 布,、Q丁P丁0002S-2021 全口 月Ii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文件按GB/T 1.1-2020规定的格式编写。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泰菩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芬。本文件于2021年12月1日发布,2022年1月5日起实施。、,。?1 0/IP丁0002S-202 1 鳄鱼酒(露酒),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鳄鱼酒(露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米酒、鳄鱼鞭(人工养殖)、黄精、龙眼肉、覆盆子、甘草、构祀、大枣、山药、桑堪、桃仁为主要原料,经浸泡、过滤、勾调、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鳄鱼酒(露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露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露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GB/I 10781.3 米香型白酒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I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 18672*J$GB/T 19618 甘草 GB/I 27588 露酒 GB/I 29572 桑堪(桑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2n)0年版)3 术语和定义 2 0丁尸丁0002S-202 1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要求 4“原料要求 41,米酒 应符合GB/T 10781.3及有关质量安全的规定。4.1.2 鳄鱼鞭(人工养殖)鳄鱼应选用符合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人工淡水养殖场的鳄鱼,应新鲜、无异味、无腐败、无变质、无污染,并应符合GB 2733.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公告的规定。4.,.3 黄精、龙眼肉、覆盆子、桃仁、山药 应无变质、无虫蛀、无霉变,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年版)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1.4 大枣 应符合GB/T 5835的规定。4.1.5 构祀 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4.,.6 甘草 应符合GB/T 19618的规定。4.,.7 桑橙 应符合GB/T 29572的规定。乙8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色 泽 呈本品应有色泽,均匀一致 外观形态 液体、无霉变、允许有少许结晶或沉淀 香气与滋味 具有本品特有滋味,不应有腐败臭及其它异味 杂 质 无杂质 0丁P丁0002S-2021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酒精度昆(20CC)/(%vol)35.0士1.0 总糖!J(以葡萄糖计)/(g/L)延 30-80 总酸(以乙酸计)/(g/L)(6.0 总酷(以乙酸乙酷计)/(g/L)0.35 千浸出物)0.5 甲醇/(g/L)(0.6 铅(以Pb计)/(mg/L)毛 0.2 氰化物r(以HCN计)/(rng/L)毛 6.4 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士1.O%vol0 总糖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士10.0%a“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和GB 8951的规定。7 试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按GB/T 15038-2006中第3章的规定进行。7.2 酒精度 按GB 5009.225规定的方法测定。了3 总糖 按GB/T 15038-2006中4.2的规定进行。又4 总酸 按GB/T 15038-2006中4.4的规定进行。7.5 总酉旨 按(子B/T 10345-2007中的8.1的规定进行。4 0丁p丁0002S-2021 7.6 甲醇 按GB 5009.266规定的方法测定。7 氰化物 按GB5009.36规定的方法测定。7.0?Jt1.0?;p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9 干浸出物 按GB/T 15038-2006中4.3的规定进行。7.10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8 检验规则 1 批次 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班次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8.2 取样方法和取样量 在同批产品中,抽样基数不少于200瓶,500nii,抽8瓶,)500ui1,抽6瓶,总量不得少于3000mL,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8.3 出厂检验 8.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文件逐批次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8.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酒精度、总酸。8.4 型式检验 8.4.1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更换设备或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C)原辅材料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抽查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4.2、4.3、5的全部项目。8.5 判定规则 8.5.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8.5.2 检验项目有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量取样对不符合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复检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尸 a h c 5 0丁尸下0002S-2021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标签、标志 9.1,产品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7718、GB 2757和GB 27588的规定。标示应有“过量饮酒有害健康”。9,2 产品外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I 191的要求。9.2 包装 9.2.1 产品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玻璃瓶或杯灌装,封盖后不得有渗漏现象。9.2.2 外包装箱用纸箱。箱内应有防震、防碰撞的衬垫,箱体封贴牢靠,保证正常运输不松散。?.3 运输 9.3.1 运输工具应该清洁、卫生、防潮、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异味的物品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重压、摔撞。9.3.2 运输时应在阴凉、千燥通风环境中,不得日晒雨淋、受潮。严禁扔摔、撞击、挤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9.4 贮存 9.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9.4.2 应贮存于无阳光直射、阴凉、清洁千燥环境中;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堆放,时应离地10cm,离墙20cm,接触地面的包装箱底部应垫有10cm以上的间隔材料。6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