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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BY 0001 S-2022 刺梨酒(其他蒸馏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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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BY 0001 S-2022 刺梨酒其他蒸馏酒 2022 刺梨 其他 蒸馏
Q/TBY贵 州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TBY 0001S-2022刺梨刺梨酒(其他蒸馏酒)酒(其他蒸馏酒)2022-12-08 发布2022-12-18 实施贵州天葆源实业有限公司发布Q/TBY 0001S-20221前前 言言本文件依据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而编制。本文件由贵州天葆源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文件由贵州天葆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杰、黄德英、陆道安。Q/TBY 0001S-20222刺梨刺梨酒酒(其他蒸馏酒其他蒸馏酒)1范围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刺梨酒(其他蒸馏酒)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以刺梨果为主要原料、山泉水及白砂糖、大米、高粱等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过蒸料、发酵、蒸馏、勾调等工序制成的刺梨酒(其他蒸馏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817白砂糖GB/T 1354 大米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1 高粱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6.1酵母产品质量要求 第1部分:食品加工用酵母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3要求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刺梨鲜果应新鲜成熟、无腐烂变质。刺梨干果应外观正常、无霉变;3.1.2白砂糖应符合GB/T 817规定。3.1.3大米应符合 GB/T 1354 规定。3.1.4高粱应符合 GB/T 8231 的规定。Q/TBY 0001S-202233.1.5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6食品加工用酵母应符合 GB/T 20886.1 的规定。3.1.7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物质。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项目要求检验方法性 状透明液体GB/T 10345色 泽呈本品特有的色泽滋味与气味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杂 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卫生指标理化卫生指标见表 2。表 2项目要 求检验方法酒精度,(20)%vol2560GB 5009.225甲 醇,g/L0.6GB 5009.266铅(Pb),mg/L0.5GB 5009.12氰化物(以 HCN 计),mg/L7.0GB 5009.36注: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允许误差为2.0%vol,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3.4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进行检验。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及添加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4881 规定。4 4检验规则检验规则4.1组批按同一班次、同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样品按批次随机抽取,每批随机抽样 1000mL(不少于两个包装),平分为两份,一份送化验室检验,一份留样备查。Q/TBY 0001S-202244.3检验4.3.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酒精度、甲醇、净含量指标。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注中 3.2-3.5 项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产地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连续停产 3 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判定规则4.4.1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出厂检验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留存的同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判定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4.4.2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型式检验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从同批产品中双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判定结果应以复验结果为准。5 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1标志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食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应按要求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5.2包装本产品所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外包装箱内应有间隔和衬垫,箱体上应注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等标识。包装图示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5.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撞击、挤压。5.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产品应离墙地存放。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储存。产品出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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