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NXYL
0001
S-2022
酪乳
2022
备案号:QB64/0372S-2022Q/NXYL宁 夏 伊 利 乳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NXYL 0001S2022酪乳2022-08-03 发布2022-08-03 实施宁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NXYL 0001S2022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宁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归口。本标准由宁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宁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本标准适用于宁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全智、柳瑞娟、李勇。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NXYL 0001S20221酪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酪乳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生鲜乳为原料,经搅拌或均质,分离出奶油后,经杀菌等工艺制成的乳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4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网址:http:/)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生牛乳:应符合GB 19301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Q/NXYL 0001S20222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 泽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或黄色。取适量试样置于 50mL 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乳香味及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呈均匀液体,无凝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允许有微量沉淀。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蛋白质,%1.0-4.0GB 5009.5脂肪,%0.2-2.0GB 5413.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3.5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3.6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或 CFU/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250000100000GB 4789.2大肠菌群5215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金黄色葡萄球菌500/25g(mL)GB 4789.10 定性检验沙门氏菌500/25g(mL)GB 4789.4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 4789.18 执行。3.7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生产加工过程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2693的规定。Q/NXYL 0001S20223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包装、同一品种、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产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取样,每批产品抽样数量为20个最小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3000g)。所抽取的样品应分成2份,1份为15个作为检验用样品,1份为5个作为备查样品。5.3出厂检验每批产品经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理化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国家另有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5.4型式检验产品在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及时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主要原料及工艺有变动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时,应对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5.5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自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不合格项,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不得复检。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6.1.1产品标签按 GB 7718 的要求标示。6.1.2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6.2.1所有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6.2.2包装应牢固、胶封、捆扎结实,不得有破漏现象。6.3运输6.3.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及清真忌物混装运输。6.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Q/NXYL 0001S202246.3.3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需在 0-10冷链条件下运输。6.4贮存6.4.1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6.4.2产品应在 0-10冷链条件下贮存;严禁露天、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距地面应10cm 以上。7保质期在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