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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HX
0034
S-2023
冲调类方便食品益生菌型
2023
冲调类
方便
食品
益生菌型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冲调类方便食品(益生菌型)备案号:360042S-2023备案日期:2023年2月2日有效期至:2028年2月1日Q/NHX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NHX 0034S-20232023-01-01 发布2023-01-02 实施南昌洪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HX 0034S2023 1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HX 0034S2023 2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18mg/kg,严于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项下铅限量(以Pb计)0.2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南昌洪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炜华。本标准批准人:章水平。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HX 0034S2023 1 冲调类方便食品(益生菌型)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冲调类方便食品(益生菌型)的产品要求、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燕麦、大米、小米、小麦、大麦)中的一种或多种,可用于食品里的益生菌粉(鼠李糖乳杆菌、植物乳杆菌、长双歧杆菌、干酪乳杆菌、嗜酸乳杆菌、副干酪乳杆菌、乳双歧杆菌、罗伊氏乳杆菌、动物双歧杆菌、两歧双歧杆菌、短双歧杆菌、发酵乳杆菌、婴儿双歧杆菌、青春双歧杆菌、长双歧杆菌、保加利亚乳杆菌、发酵乳杆菌、格氏乳杆菌、瑞士乳杆菌、约氏乳杆菌)中的几种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蜂王浆冻干粉、羊奶粉、驼乳粉、麦芽糊精、无水葡萄糖、低聚异麦芽糖、食品添加剂(木糖醇)、低聚果糖为辅料,经熟制(或不熟制)、粉碎或不粉碎、混合、分装、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冲调类方便食品(益生菌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T 208817 低聚异麦芽糖 GB/T 21532 蜂王浆冻干粉 GB/T 23528.2 低聚糖质量要求 第2部分:低聚果糖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HX 0034S2023 2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2805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RHB 903 驼乳粉 YBB00172002 聚酯/铝/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原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燕麦、大米、小米、小麦、大麦 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3.1.2 鼠李糖乳杆菌、植物乳杆菌、长双歧杆菌、干酪乳杆菌、嗜酸乳杆菌、副干酪乳杆菌、乳双歧杆菌、罗伊氏乳杆菌、动物双歧杆菌、两歧双歧杆菌、短双歧杆菌、发酵乳杆菌、婴儿双歧杆菌、青春双歧杆菌、长双歧杆菌、保加利亚乳杆菌、发酵乳杆菌、格氏乳杆菌、瑞士乳杆菌、约氏乳杆菌 应符合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原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和QB/T 4575的规定。3.1.3 蜂王浆冻干粉 应符合GB/T 21532的规定。3.1.4 羊奶粉 应符合GB 19644的规定。3.1.5 驼乳粉 应符合RHB 903的规定。3.1.6 麦芽糊精 应符合GB/T 20882.6的规定。3.1.7 无水葡萄糖 应符合GB/T 20880的规定。3.1.8 低聚异麦芽糖 应符合GB/T 208817的规定。3.1.9 木糖醇 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HX 0034S2023 3 3.1.10 低聚果糖 应符合GB/T 23528.2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均匀粉状或细微粒状,无结块、霉变 取本品适量,倒入洁净、干燥、透明的容器中,目测其外观、色泽、杂质。另取本品约适量,置于一洁净、透明的烧杯中,按照标签明示的食用方法用温开水进行冲调,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本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10.0 GB 5009.3 铅(以 Pb 计)/(mg/kg)0.18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0.5 GB 5009.11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 霉菌 50 GB 4789.15 乳酸菌数 1106 GB 4789.35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HX 0034S2023 4 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2 包装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HX 0034S2023 5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3、GB/T 28118、YBB00172002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执行。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HX 0034S2023 6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冲调类方便食品(益生菌型),标准编号为:Q/NHX 0034S2023。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