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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RK 0184 S-2023 梅花鹿心血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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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RK 0184 S-2023 梅花鹿心血粉 2023 梅花鹿 心血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RKQ/JLRK0184S-2023梅花鹿心血粉2023-02-02 发布2023-02-1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JLRK0184S-2023220338S-20232023 02142026 0213Q/JLRK0184S-20231梅花鹿心血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木糖醇、养殖梅花鹿鹿心血、黑果腺肋花楸果提取物、养殖梅花鹿鹿心、龙眼肉(桂圆)、当归提取物、三七茎叶、红花籽、竹叶黄酮、海洋鱼低聚肽粉、大豆肽粉、麦芽糊精或食用玉米淀粉、硬脂酸镁为原辅料,经提取或不提取、酶解或不酶解、浓缩或不浓缩、干燥、粉碎、混合、分装、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梅花鹿心血粉。(食品生产证分类为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267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GB/T 20884麦芽糊精GB/T 22492大豆肽粉GB/T 22729海洋鱼低聚肽粉Q/JLRK0184S-20232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NY 317鹿副产品DBS53/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三七茎叶LS/T 3115红花籽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龙眼肉(桂圆)、当归提取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第10号公告关于黑果腺肋花楸果等2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4年第20号公告竹叶黄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养殖梅花鹿鹿心血、养殖梅花鹿鹿心应符合NY 317的规定。3.1.2 黑果腺肋花楸果提取物应符合卫健委2018年第10号公告的规定,食用量10克/天(以鲜品计),每100克添加本品大于1克小于20克。3.1.3 龙眼肉(桂圆)、当归提取物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的规定。3.1.5 三七茎叶应符合DBS53/024的规定,食用量1克/天,每100克添加本品大于1克小于20克。3.1.5 红花籽应符合LS/T3115的规定。3.1.6 竹叶黄酮应符合卫健委2014年第20号公告的规定,食用量2克/天,每100克添加本品大于2克小于30克。3.1.7 大豆肽粉应符合GB/T 22492的规定。3.1.8 木糖醇应符合GB1886.234的规定。3.1.9 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GB/T8885的规定。3.1.10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20884的规定。3.1.11 海洋鱼低聚肽粉应符合GB/T 22729的规定。3.1.12 硬脂酸镁应符合1886.91的规定。3.1.1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黄色或棕褐色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外观、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组织形态呈粉末状,无结块滋、气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Q/JLRK0184S-20233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燥失重,g/100g5.0SB/T 10347肽含量(以干基计),g/100g6.0GB/T 22492 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B1886.234附录A硬脂酸镁抗结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B1886.91 附录 A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Q/JLRK0184S-20234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干燥失重、净含量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产品按 GB/T 2828.1 和 GB/T 2829 规定的方法抽样。每批随机抽取 6 瓶(盒、袋)样品。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梅花鹿心血粉配料表:木糖醇、养殖梅花鹿鹿心血、黑果腺肋花楸果提取物、养殖梅花鹿鹿心、龙眼肉(桂圆)、当归提取物、三七茎叶、红花籽、竹叶黄酮、胶原蛋白肽、大豆肽粉、麦芽糊精或食用玉米淀粉、食品添加剂(木糖醇、硬脂酸镁)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密封、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RK0184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黑果腺肋花楸果食用量10 克/天(以鲜品计);竹叶黄酮食用量2 克/天。说明:本标签式样只作为标准申报用,实际情况按生产需要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标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Q/JLRK0184S-20235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927 千焦11%蛋白质7.9 克13%脂肪5.7 克10%碳水化合物11.0 克4%钠21 毫克1%8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GB/T 15267和GB/T 28118的规定,包装应严密、无泄漏。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产品常温、密封、干燥处保存。产品堆放必须距离墙、地面 20cm 以上,不得与有害物质混存,防止潮湿。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装混运。运输中防止挤压、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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