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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ZYY 0095 S-2022 铁皮石斛饮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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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ZYY 0095 S-2022 铁皮石斛饮品 2022 铁皮 石斛 饮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铁皮石斛饮品备案号:360461S-2022备案日期:2022年7月14日有效期至:2027年7月13日Q/JZYY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ZYY 0095S-20222022-06-16 发布2022-06-20 实施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95S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多糖的检验方法.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95S2022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2 mg/L,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铅限量(以Pb计)0.3mg/L。本标准起草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慧莹、杜娟、周静、元文君、陈芳、冯锋、廖群、边林林、刘丹、曹丹慧。本标准批准人:卢小青。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95S-2022 1 铁皮石斛饮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皮石斛饮品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铁皮石斛、人参(人工种植)、抗性糊精为主要原料,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经过浸泡、水提、调配、定容、灌装、灭菌等主要工艺制成的铁皮石斛饮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BB/T 0034 铝防盗盖瓶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95S-2022 2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 卫生部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 年 第 16 号)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原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铁皮石斛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规定。3.1.3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规定,且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量最大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3.1.4 抗性糊精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6 号的规定。3.1.5 山梨糖醇 应符合GB 1886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澄清液体,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取50mL样品,置于一洁净、干燥的无色透明烧杯中,目测其外观、色泽、杂质,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色泽 澄清透明无色至淡黄色 滋味及气味 有本品特有滋味和香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95S-2022 3 多糖/(mg/100mL)25 附录 A pH 4.5-6.0 GB 5009.237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0.5 GB/T 12143 总砷(以As计)/(mg/L)0.2 GB 5009.11 铅(以Pb计)/(mg/L)0.2 GB 5009.12 锌、铜、铁总和a/(mg/L)20 GB 5009.14、GB 5009.13、GB 5009.90 a仅适用于金属罐装产品检测。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CFU/25mL)5 0 0/25mL-GB 4789.4 菌落总数/(CFU/mL)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5 2 1 10 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mL)20 GB 4789.15 酵母/(CFU/mL)20 GB 4789.15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及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95S-2022 4 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可溶性固形物、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1.2 本产品添加了人参(人工种植),产品标签上应标明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人参(人工种植)的食用限量:3g/天,铁皮石斛推荐食用限量:3.5g/天(以干品计),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标签上还应根据人参(人工种植)、铁皮石斛的食用限量和在产品中的含量,折算并明确标示出最终产品的食用限量。7.1.3 标签上还须标注企业投诉服务电话、服务时段,可以标注“江西省食药物质试点企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9、BB/T 0034、GB 17762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95S-2022 5 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95S-2022 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多糖的检验方法 涉及企业技术秘密,不予公开。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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