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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ZML
0002
S-2022
玫瑰花汁浓浆饮品
2022
玫瑰花
汁浓浆
饮品
江 苏 露 姿 玛 俪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LZML 0002S-2022 玫瑰花汁浓浆饮品 2022-12-19 发布 2023-02-04 实施 江苏露姿玛俪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 Q/LZML 代替 Q/LZML 0002S-2021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1 7 3 S-2 0 2 3备案日期:2 0 2 3-0 2-0 3Q/LZML 0002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Q/LZML 0002S-2021玫瑰花汁浓浆饮品(备案号:322294S-2021)。本标准与Q/LZML 0002S-2021(备案号:322294S-2021)版本相比,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适用范围中增加“添加或不添加磷酸”;要求中增加“磷酸”的要求;微生物指标中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指标;试验方法中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包装中增加“塑料与铝箔复合袋”附录A微生物指标中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指标。本标准理化指标中污染物限量“铅(以Pb计)0.2mg/L”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铅限量“0.3mg/L(以Pb计)”的规定。本标准的编写遵循了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由江苏露姿玛俪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亚东、王凤兰。本标准于2021年8月首次发布,2022年12月第一次修订。J S Q BQ/LZML 0002S2022 1 玫瑰花汁浓浆饮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玫瑰花汁浓浆饮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重瓣红玫瑰提取液、果葡糖浆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蜂蜜、柠檬汁、黑枸杞、柠檬酸、DL-苹果酸、磷酸、柠檬酸钠、三氯蔗糖、葡萄皮提取物(葡萄皮红)、食品用香精,经过调配、杀菌、热灌装、封盖加工而成需经稀释饮用的玫瑰花汁浓浆饮品(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印刷版)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T 20882 果葡糖浆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J S Q BQ/LZML 0002S2022 2 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3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皮红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第1号修改单)GB/T 4116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蒸煮复合膜、袋 QB/T 2357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 第3号)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3.1.2 重瓣红玫瑰提取液 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并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 第3号)的要求,并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要求。3.1.3 果葡糖浆 应符合GB/T 20882的要求。3.1.4 蜂蜜 应符合GB 14963的要求。3.1.5 柠檬汁 应符合GB/T 31121的要求。3.1.6 黑枸杞 应呈紫黑色的圆形略扁稍皱缩,滋气味正常、无异味,不得有杂质和无使用价值颗粒,并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要求。3.1.7 柠檬酸 应符合GB 1886.235的要求。3.1.8 DL-苹果酸 应符合GB 25544的要求。3.1.9 磷酸 J S Q BQ/LZML 0002S2022 3 应符合GB 1886.15的要求。3.1.10 柠檬酸钠 应符合GB 1886.25的要求。3.1.11 三氯蔗糖 应符合GB 25531的要求。3.1.12 葡萄皮提取物(葡萄皮红)应符合GB 28313的要求。3.1.13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要求。3.2 感官要求(见表 1)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香气与滋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组 织 状 态 呈均匀粘稠状液体,无沉淀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见表 2)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可溶性固形物(20时折光计法),%50.0 铅(以Pb计),mg/L 0.2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3.4 微生物指标(见表 3)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沙门氏菌,CFU/25mL 5 0 0-霉菌,CFU/mL 20 酵母,CFU/mL 20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T 4789.21执行 J S Q BQ/LZML 0002S2022 4 3.5 净含量允差 应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4.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和14881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按GB 7101的规定执行。6.2 理化指标 6.2.1 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 按GB/T 12143的规定执行。6.2.2 铅的测定 按GB 5009.12的规定执行。6.3 微生物指标 6.3.1 菌落总数的测定 按GB 4789.2的规定执行。6.3.2 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的规定执行。6.3.3 沙门氏菌的测定 按GB 4789.4的规定执行。6.3.4 霉菌、酵母的测定 按GB 4789.15的规定执行。6.4 净含量允差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J S Q BQ/LZML 0002S2022 5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 出厂检验 7.2.1 产品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7.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允差、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b)当原料来源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 3 章除 3.1 外的全部内容。7.4 组批与抽样 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批次为一批,随机抽取18个最小销售包装单位样品作为检样,最少抽样量2L,样品分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7.5 判定 7.5.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5.2 微生物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或本次型式检验不合格;7.5.3 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 标志 标签 包装 运输 贮存 8.1 标志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标签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要求。8.3 包装 产品采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或塑料瓶或复合塑料袋或玻璃瓶包装,塑料与铝箔复合袋应符合GB/T 41168的要求,塑料瓶应符合QB/T 2357的要求,复合塑料袋应符合GB/T 10004的要求,玻璃瓶应符合GB 4806.5的要求。8.4 运输 J S Q BQ/LZML 0002S2022 6 产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有防尘防雨设施,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8.5 贮存 产品常温贮存。库房和设施应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成品应离地隔墙,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9 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J S Q BQ/LZML 0002S2022 7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重瓣红玫瑰提取液的质量要求 A.1 定义 重瓣红玫瑰提取液是以重瓣红玫瑰为原料,经加水蒸馏、冷凝或热风烘焙、冷凝或超低温速冻(-40)、升华,收集、灭菌、灌装加工而成,作为食品生产原料的液态产品。A.2 质量要求 A.2.1 感官要求(见表A.1)表A.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玫瑰纯露(重瓣红玫瑰高温提取液)玫瑰细胞液(重瓣红玫瑰低温提取液)色 泽 无色 无色或淡黄色 香气与滋味 具有天然玫瑰花香,味浓,无异味 具有天然玫瑰花香气,味淡接近鲜花香气,无异味 组 织 状 态 呈均匀透明液体,无沉淀 A.2.2 理化指标(见表A.2)表A.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玫瑰纯露 玫瑰细胞液 pH 3.05.8 4.56.0 铅(以Pb计),mg/L 0.4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A.2.3 微生物指标(见表3)J S Q BQ/LZML 0002S2022 8 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沙门氏菌,CFU/25mL 5 0 0-霉菌,CFU/mL 20 酵母,CFU/mL 20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T 4789.21执行 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