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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SSY
0001
S-2020
人参红参粉
2020
人参
红参
Q/JLSSY0001S-2020220414S-20202020031120230310*Q/JLSSY备案号:220414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3 月 10 日吉林参水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SSY0001S-2020人参(红参)粉2020-02-17 发布2020-02-19 实施吉林参水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SSY0001S-20201人参(红参)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晒参(人工种植 4 年或 5 年生)或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为原料,经粉碎、过筛、混合、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人参(红参)粉;产品类别为其他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Q/JLSSY0001S-20202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所用原料不同可分为:生晒参粉、红参粉。3.1生晒参粉以生晒参(人工种植 4 年或 5 年生)为原料,经粉碎、过筛、混合、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生晒参粉。3.2红参粉以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为原料,经粉碎、过筛、混合、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红参粉。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生晒参(人工种植 4 年或 5 年生)、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中生晒参、红参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含生晒参或红参 100 克。4.1.2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生晒参粉红参粉色泽白色至淡黄色淡黄色至淡红棕色取约5g样品,将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观察色泽、状态、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无霉变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气味,味甘、微苦,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生晒参粉红参粉水分,9.0GB 5009.3灰分,6.0GB 5009.4人参总皂苷,%(以干燥品计)2.01.6GB/T 19506 附录B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Q/JLSSY0001S-20203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镉(Cd),mg/kg0.5GB 5009.15总汞(Hg),mg/kg0.06GB 5009.17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5210102GB 4789.3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灰分。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Q/JLSSY0001S-20204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同一批次,统一规格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1kg;1 份进行检验,1 份留样备查。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8.1.1 食品名称:人参粉配料表(原料):生晒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企业:吉林参水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SSY0001S-2020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每日食用3 克,本品每 100 克含生晒参 100 克,本品每日食用量不超过 3 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注意事项:本品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8.1.2 食品名称:红参粉配料表(原料):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企业:吉林参水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SSY0001S-2020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每日食用3 克,本品每 100 克含红参 100 克,本品每日食用量不超过 3 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注意事项:本品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Q/JLSSY0001S-202058.2营养成分表8.2.1生晒参粉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1445 千焦(kJ)17%蛋白质13.9 克(g)23%脂肪00%碳水化合物71.1 克(g)24%钠10 毫克(mg)1%8.2.2红参粉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1415 千焦(kJ)17%蛋白质13.2 克(g)22%脂肪1.2 克(g)2%碳水化合物67.4 克(g)22%钠6 毫克(mg)0%9包装产品采用复合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21302、GB 4806.7 的相关规定。外包装箱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相关规定,其内要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装箱单。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10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避免日晒雨淋。11贮存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12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3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