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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HS
0030
S-2022
黄芪固体饮料
2022
黄芪
固体
饮料
江 苏 护 佑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JSHS 0030S-2022 黄芪固体饮料 2022-04-13 发布 2022-08-11 实施 江苏护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JSHS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7 1 9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8-1 0Q/JSHS 0030S-2022 I 前 言 本文件的编写贯彻了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本文件贯彻执行了 GB/T 29602 固体饮料 的有关规定。制定铅(以 Pb 计)限量为0.8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固体饮料”铅(以 Pb 计)1.0mg/kg 的限量规定。本文件适用于按照江苏省关于开展黄芪、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 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市监202223 号)要求批准的试点企业江苏护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试点产品黄芪固体饮料,在试点期限内有效。本文件由江苏护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凡莉、高凯欣、于加美。本文件于 2022 年 4 月首次发布。J S Q BQ/JSHS 0030S-2022 1 黄芪固体饮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黄芪固体饮料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黄芪提取物为主要原料,配以木糖醇、麦芽糊精、红枣粉、桂圆粉、枸 杞粉为辅料,经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黄芪固体饮料(以下简称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602 固体饮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23号 江苏省关于开展黄芪、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 黄芪提取物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3.1.2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2.6和GB 15203的规定。J S Q BQ/JSHS 0030S-2022 2 3.1.3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3.1.4 桂圆粉、枸杞粉、红枣粉应符合GB/T 29602、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及试验方法 感官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规定。表 1 感官要求及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臭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固体饮料无结块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水分,g/100g 7.0 GB 5009.3 铅(以 Pb 计),mg/kg 0.8 GB 5009.12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试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3 5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规定。试验方法按JJF1070的方法进行。3.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检验规则 4.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J S Q BQ/JSHS 0030S-2022 3 4.2 出厂检验 4.2.1每批产品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明方可出厂。4.2.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4.3 型式检验 4.3.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原料来源发生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e)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4.3.2 型式检验项目为:3.2、3.3、3.4、3.5规定的指标。4.4 组批与抽样 4.4.1 产品以一次投料为一批次。4.4.2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6个最小销售包装单位(净含量允差检验样品另计)。4.4.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4.5 判定规则 4.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4.5.2 产品经检验,如有微生物项目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且不得复检。其他项目指标如有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5 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5.1 标签与标志 产品的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23 号的规定,标签中注明试点物质植物名及其部位、试点物质添加量和推荐食用量、不适用人群和注意事项。运输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数量、体积、重(质)量、执行标准号及符合 GB/T 191 规定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5.2 包装 5.2.1 产品内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5.2.2 外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6543 规定的瓦楞纸箱的要求。运输包装箱应捆扎牢固,正常运输、装卸时不得松散。5.3 运输 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和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5.4 贮存 产品应密封,置阴凉干燥处储存。5.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J S Q BQ/JSHS 0030S-2022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黄芪提取物质量标准 黄芪的来源是豆科植物蒙古黄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Fisch.)Bge.var.mongholicus(Bge.)Hsiao 的干燥根。黄芪提取物为原料经称量、切制、提取、浓缩、干燥、粉碎、包装加工工艺制得。表A.1 质量标准 项目 指标 外观 浅棕色粉末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得率,%1820 粗细度 100%过80目筛 灰分,g/100g 5.0 水分,g/100g 10.0 铅(以Pb计),mg/kg 1.5 总砷(以As计),mg/kg 1.0 总汞(以Hg计),mg/kg 0.2 六六六,mg/kg 0.1 滴滴涕,mg/kg 0.1 五氯硝基苯,mg/kg 0.1 菌落总数,CFU/g 10000 霉菌和酵母,CFU/g 50 大肠菌群,MPN/g 0.92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沙门氏菌 0/25g 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