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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LB
0001
S-2019
膳食纤维羹
2019
膳食
纤维
Q/JLLB0001S-2019222884S-20192019091920220918*Q/JLLB备案号:22288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9 月 18 日吉 林 俪 邦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JLLB0001S-2019膳食纤维羹2019-08-31 发布2019-08-31 实施吉林俪邦食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LB0001S-2019膳食纤维羹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熟麦麸粉、火麻蛋白粉、圆苞车前子壳粉、大麦苗粉、燕麦粉、魔芋粉、郁李仁粉、苹果粉、猕猴桃粉、柠檬粉、水苏糖、低聚木糖、瓜尔胶、三氯蔗糖、叶绿素铜钠盐为原料,经混合、内包装、外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膳食纤维羹(冲调方便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64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叶绿素铜钠盐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8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瓜尔胶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5545低聚木糖LS/T 3302方便杂粮粉NY/T 494魔芋粉NY/T 892绿色食品燕麦及燕麦粉QB/T 4260水苏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7号普通食品魔芋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4年第10号 新食品原料圆苞车前子壳Q/JLLB0001S-2019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4年第20号 低聚木糖使用量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熟麦麸粉应符合 LS/T 3302 的规定。3.1.2火麻蛋白粉应符合 Q/JQP 0005S-2019 的规定。3.1.3大麦苗粉应符合 Q/JH 085-2019 的规定。3.1.4郁李仁粉应符合 Q/JHSW 0059S-2017 的规定。3.1.5苹果粉应符合 Q/JHSW 0029S-2017 的规定。3.1.6猕猴桃粉应符合 Q/JHSW 0046S-2017 的规定。3.1.7柠檬粉符合 Q/JHSW 0045S-2017 的规定。3.1.8圆苞车前子壳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4 年第 10 号新食品原料的公告的规定。3.1.9燕麦粉应符合 03/09 NY/T892 的规定。3.1.10魔芋粉应符合 NY/T 494 的规定。3.1.11水苏糖应符合 QB/T 4260 的规定。3.1.12低聚木糖应符合 GB/T 35545 的规定。3.1.13瓜尔胶应符合 GB 28403 的规定。3.1.14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15叶绿素铜钠盐应符合 GB 26406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黄绿色取适量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气味,辩其滋味。滋味、气味冲调后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呈干燥、疏松的粉末或微颗粒,无霉变和结块冲调性冲调后呈黏稠状或固液混和状3.6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0.0GB 5009.33.6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5GB 5009.123.6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JLLB0001S-2019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5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霉菌计数,cfu/g5250102GB 4789.15致病菌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三氯蔗糖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叶绿铜素钠盐着色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瓜尔胶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同一规格、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60 袋。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Q/JLLB0001S-2019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膳食纤维羹配料表(原料):熟麦麸粉、火麻蛋白粉、圆苞车前子壳粉、大麦苗粉、燕麦粉、魔芋粉、郁李仁粉、苹果粉、猕猴桃粉、柠檬粉、水苏糖、低聚木糖、瓜尔胶、三氯蔗糖、叶绿素铜钠盐。净含量/规格:12g/袋,也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制装量包装。生产企业名称:吉林俪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白城市开发区富裕路 140 号联系方式:0436-5097055生产日期:保质期:12 个月贮存条件:置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LB0001S食用方法及食用量:1 袋加入 200ml 温开冲泡搅匀后即可食用,可根据个人口味加入冰糖或蜂蜜等调味。推荐每日一次,每次 1 袋。注意事项:本品适合 3 岁以上人群食用。低聚木糖(以木二糖-木七糖计)食用量3 克/天。每 100克产品中添加低聚木糖 0.5 克,每天低聚木糖(以木二糖-木七糖计)食用量 0.06 克。32.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1359kJ16%蛋白质19.3g32%脂肪5.5g9%碳水化合物32.6g11%钠30mg2%膳食纤维34.1136%8包装包装袋选用聚乙烯材料,应符合GB 9683、GB 4806.6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或挤压。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8层。Q/JLLB0001S-201910贮存10.1置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10.2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10.3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离墙离地,垫离 15cm。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 8 层。1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