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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0
S-2023
人参大豆蛋白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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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板标记勿删Q/JLGYQ/JLGY0080S-2023人参大豆蛋白粉2023-02-10 发布2023-02-25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国参堂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国参堂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JLGY0080S-2023220421S-20232023 02212026 0220Q/JLGY0080S-20231人参大豆蛋白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蛋白粉、菊粉、全脂乳粉、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木糖醇为原料,经预处理、粉碎或不粉碎、干燥或不干燥、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大豆蛋白粉,类别属于其他方便食品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T 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JLGY0080S-20232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生部2009年第5号公告新资源食品菊粉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公告新资源食品人参(人工种植)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大豆蛋白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2菊粉应符合卫生部 2009 年第 5 号公告的规定,菊粉食用量15 克/天,每 100 克产品添加菊粉5 克。3.1.3全脂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4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应符合卫生部 2012 年第 17 号公告的规定,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食用量3 克/天,每 100 克产品添加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5 克。3.1.5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6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均匀一致的黄白色取试样适量,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用鼻嗅其气味,用舌尖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干燥均匀的粉末、无结块滋、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霉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0.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Q/JLGY0080S-20233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3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mL)1000 CFU/g(mL)GB 4789.10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随机抽取样品总净含量不得少于 2kg 用于检验和留样样品。6.5判定规则Q/JLGY0080S-20234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大豆蛋白粉配料表:大豆蛋白粉、菊粉、全脂乳粉、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木糖醇净含量/规格:按照生产实际标注产地:吉林省通化市生产者的名称:吉林省国参堂药业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创业路 555 号 19 号厂房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622050253373产品标准代号:Q/JLGY0080S食用限量:菊粉食用量15 克/天,每 100 克产品添加菊粉 5 克。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食用量3 克/天,每 100 克产品添加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5 克。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同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415 千焦(kJ)17%蛋白质32.1 克(g)54%脂肪6.3 克(g)11%碳水化合物37.4 克(g)12%钠53 毫克(mg)3%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采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采用玻璃容器应符合GB 4806.5的规定;以及其他符合食品要求的包装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Q/JLGY0080S-20235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