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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JSY
0015
S-2019
山药壳寡糖固体饮料
2019
山药
寡糖
固体
饮料
Q/JJSY0015S-2019223384S20192019120420221203Q/JJSY备案号:22338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 03 日吉林省九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JSY0015S-2019山药壳寡糖固体饮料2019-10-11 发布2019-10-11 实施吉林省九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JSY0015S-20191山药壳寡糖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山药、壳寡糖、茯苓、大豆肽粉、椰子粉、木糖醇、人参(人工种植 5 年及 5 年以下)、库拉索芦荟凝胶、白芷、大枣、生姜、鸡内金、菊粉、甘草、维生素 C、维生素 E、乳酸钙、碳酸镁、葡萄糖酸锌、三氯蔗糖、柠檬酸、维生素 A、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6、维生素 B12、烟酸、叶酸为原料,经原料的预处理、提取、粉碎、配料、混合、分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制成的固体饮料类山药壳寡糖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 1886.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E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片、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A、D、E 的测定GB 5009.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1 的测定GB 5009.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2 的测定GB 5009.8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 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6 的测定GB 5009.2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GB 5009.2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GB 5413.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B12 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Q/JJSY0015S-20192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88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7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GB 147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GB 1475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GB 1475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烟酸吡哆醇)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烟酸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5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酸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GB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3生姜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DB46/T 69椰子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山药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茯苓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白芷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大枣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鸡内金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甘草中国药典二部(2015版)维生素B12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08年第12号新食品原料 库拉索芦荟凝胶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09年第5号新食品原料 菊粉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0年第18号新食品原料 维生素B12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2年第17号新食品原料 人参(人工种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4年第6号新食品原料 壳寡糖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山药、茯苓、白芷、大枣、鸡内金、甘草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15 版)的规定。Q/JJSY0015S-201933.1.2壳寡糖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4 年第 6 号的规定。壳寡糖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壳寡糖 2.9g,壳寡糖食用限量0.5 克/天。3.1.3大豆肽粉应符合 GB/T 22492 的规定。3.1.4椰子粉应符合 DB46/T 69 的规定。3.1.5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6人参(人工种植 5 年及 5 年以下)应符合 DBS22/024 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人参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人参 5.9g,人参食用限量3 克/天。3.1.7库拉索芦荟凝胶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08 年第 12 号的规定。库拉索芦荟凝胶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 3.9g,库拉索芦荟凝胶食用限量30 克/天。3.1.8生姜应符合 GB/T 30383 的规定。3.1.9菊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09 年第 5 号的规定。菊粉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菊粉2.0g,菊粉食用限量15 克/天。3.1.10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11维生素 E 粉应符合 GB 1886.233 的规定。3.1.12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 的规定。3.1.13碳酸镁应符合 GB 25587 的规定。3.1.14葡萄糖酸锌应符合 GB 8820 的规定。3.1.15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16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17维生素 A 应符合 GB 14750 的规定。3.1.18维生素 B1应符合 GB 14751 的规定。3.1.19维生素 B2应符合 GB 14752 的规定。3.1.20维生素 B6应符合 GB 14753 的规定。3.1.21维生素 B12应符合中国药典二部(2015 版)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0 年第 18 号的规定。3.1.22烟酸应符合 GB 14757 的规定。3.1.23叶酸应符合 GB 15570 的规定。3.1.24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黄色至橙棕色取本品适量,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按标签所述使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中溶解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尝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粉末偶有颗粒,无结块滋、气味味酸甜,有椰香气,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1GB/T 19506Q/JJSY0015S-20194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g/kg)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维生素C抗氧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维生素E抗氧化剂0.2-GB 5009.82乳酸钙酸度调节剂21.6-GB 5009.92碳酸镁稳定剂10.0-GB 5009.241三氯蔗糖甜味剂0.25-GB 22255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3.7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营养强化剂品种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葡萄糖酸锌150(以Zn计)mg/kg60-180mg/kgGB 5009.14维生素A14000ug/kg4000-17000ug/kgGB 5009.82维生素B118mg/kg9-22mg/kgGB 5009.84维生素B218mg/kg9-22mg/kgGB 5009.85Q/JJSY0015S-20195表 6 续食品营养强化剂品种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维生素B618mg/kg7-22mg/kgGB 5009.154维生素B1255ug/kg10-66ug/kgGB 5413.14烟酸290mg/kg110-330mg/kgGB 5009.89叶酸5000ug/kg600-6000ug/kgGB 5009.211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组批按随机抽样法随机抽取 500g,一半用作感官指标、净含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检验,另一半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Q/JJSY0015S-201967.1标签式样食品名